越南政府监察院在审查河内国家大学2021至2024年自治机制执行情况后,指出该校能力考试收费存在约455.62亿越盾的收支差额,并要求继续核查定价因素以确定处理方案。监察结论由副总督察阮文强签发,同时认定该校在考试收费已有收支差额的情况下,仍支出并决算国家预算资金28.26亿越盾,违反《国家预算法》规定。
监察结论显示,河内国家大学考试中心为能力考试编制预算时同时列入国家预算和考试收费两个来源,导致在考试收费已产生收支差额的情况下,仍支出并决算国家预算资金。具体而言,已支出并决算的国家预算资金为28.26亿越盾,其中2022年超过27亿越盾,2023年为1.2631亿越盾。政府监察院认定此举不符合《国家预算法》第8条第1款规定,要求将上述28.26亿越盾全额退还国库。
关于收支差额,监察数据表明,2021至2024年河内国家大学能力考试收费在扣除上述28.26亿越盾国家预算资金后,暂计收支差额为455.62亿越盾。政府监察院要求继续审查、检查该活动的定价因素,以确定适当处理方案。在处置建议部分,政府监察院建议教育部主持检查2021至2024年能力考试收费水平的定价因素,准确确定暂计逾455亿越盾的收支差额,并指导彻底处理。
监察结论强调,审查和处理差额须保障学习者的正当权益,这要求厘清收费水平的确定依据、考试组织支出以及被监察期间收支差额的使用情况。不过,监察结论尚未认定全部逾455亿越盾差额均为违规收取的款项,也未就向每名考生退还该款项作出结论。具体处理将取决于主管机关检查、审查的结果。
此外,政府监察院还发现河内国家大学及成员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多项违规,包括未正确审批部分单位的财务自治级别,导致2021至2024年从国家预算拨付的经常性支出补助暂计超过2,156.7亿越盾。政府监察院建议教育部与财政部配合审查,确定超额、不当拨付的资金并制定退还方案。对河内国家大学,监察机构要求自监察结论公开之日起60天内制定执行计划、处理违规、克服后果并报告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