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宁省北宁市警方已对一名拖车司机提起刑事诉讼,指其驾驶车辆右转时与同向行驶的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女骑手身亡。案件目前进入刑事调查阶段,涉事司机面临交通肇事相关指控。
据北宁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调查机关通报,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为N.V.L.,1986年出生,居住在北宁市京北坊,所涉罪名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参与规定”,适用《刑法》第260条第1款。该条款针对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违法行为,规定可处3000万至1亿越南盾罚金、3年以下非监禁改造,或1年至5年有期徒刑。
事故发生在2026年9月20日18时30分左右,地点为295号省道与285B号省道交叉路口,属北宁市安丰坊。当时N.V.L.驾驶的牵引车在右转过程中,与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由N.M.驾驶,1968年出生,居住于春锦乡。
碰撞造成N.M.重伤,随后在医院死亡。警方表示,起诉案件和起诉犯罪嫌疑人是继续调查、查明违法行为及相关人员责任的依据。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嫌疑人是否被定罪尚待司法程序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