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寧省北寧市警方已對一名拖車司機提起刑事訴訟,指其駕駛車輛右轉時與同向行駛的摩托車相撞,致摩托車女騎手身亡。案件目前進入刑事調查階段,涉事司機面臨交通肇事相關指控。
據北寧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調查機關通報,被起訴的犯罪嫌疑人為N.V.L.,1986年出生,居住在北寧市京北坊,所涉罪名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參與規定”,適用《刑法》第260條第1款。該條款針對造成人員死亡的交通違法行為,規定可處3000萬至1億越南盾罰金、3年以下非監禁改造,或1年至5年有期徒刑。
事故發生在2026年9月20日18時30分左右,地點為295號省道與285B號省道交叉路口,屬北寧市安豐坊。當時N.V.L.駕駛的牽引車在右轉過程中,與同向行駛的摩托車發生碰撞,摩托車由N.M.駕駛,1968年出生,居住於春錦鄉。
碰撞造成N.M.重傷,隨後在醫院死亡。警方表示,起訴案件和起訴犯罪嫌疑人是繼續調查、查明違法行為及相關人員責任的依據。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嫌疑人是否被定罪尚待司法程序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