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富教乡两批橡胶割胶工人因饮酒期间发生矛盾,持危险器械互殴。胡志明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关已对8名涉案人员作出起诉决定,涉及“扰乱公共秩序”和“非法使用军用武器”两项罪名。
据先锋报报道,事件发生在2026年6月19日,地点为胡志明市富教乡。两批橡胶割胶工人在吃喝过程中产生矛盾,随后使用危险器械相互攻击。富教乡公安接报后赶到现场制止,控制相关人员并展开核实、完善案卷。
胡志明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关在2026年10月23日决定对8人起诉,罪名分别为《刑法》第318条第2款“扰乱公共秩序”和第304条第1款“非法使用军用武器”。8名被起诉人包括阮明心(2000年生)、周玉贵(2006年生)、陈文清(2006年生)、阮明善(2007年生)、黎明康(2007年生)、黎明饶(1995年生)、吴善心(1993年生)和石明智(2002年生)。
富教乡公安表示,此案是对青少年的警示,尤其是酒后以暴力方式解决矛盾的行为。公安提醒民众不得非法储存、使用器械,应主动克制并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发现聚众滋事、储存器械或可能发生冲突的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以便及时介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