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1月2日上午在国会主席陈青敏主持下讨论《投资法》若干条款修订草案。草案方向是扩大优惠、简化手续,并推进全程在线投资手续,但在吸引资金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多名议员把讨论重点放在优惠对象的筛选和资金质量上。
手续简化是草案的既定方向。此前多轮修订已削减62个有条件经营行业,但嘉莱省议员同玉巴认为审查仍不够彻底。他举例说,一些专门法限制投资者只能设立企业、不能以个体工商户或合作社形式经营,并质疑这类规定是否构成投资经营条件,建议重新研究、予以明确。
优惠给谁、什么样的项目才够格,成为讨论焦点。胡志明市议员阮武忠指出,草案目前较多集中于高科技、数据中心、半导体、物流等领域,他建议在第17条第2款增列具有关键意义和带动效应的医疗项目,如生物医学研究、临床试验、疫苗和生物制品生产、医疗设备及高质量检测基础设施。
多名议员主张优惠越大、监管越严。兴安省议员阮文辉建议在第45条第4a款增加规定,由政府按行业领域颁布评估标准,重点考察国内附加值、研发、技术转让、人力资源质量、企业联动和资源使用效率,评估结果应作为是否继续适用第17条优惠调整的依据。岘港市议员阮庆玉则建议政府考虑补充机制,甚至由中央层面负责监督、评估并认定项目是否达标,理由是这些属于特别投资支持优惠,而非普遍项目。
财政部长吴文俊在解释吸收意见时表示,投资支持和优惠必须与实际投资结果挂钩,要有检查、监督和具体量化,投资者未按承诺落实将被收回优惠。他也同意议员们的建议,认为需明确区分投资经营条件与市场准入条件,并与各专门法保持同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