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部副部长段中坚在11月4日的政府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教育部对校园暴力的一贯立场是坚决制止、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保护教师和学生的尊严、人格与安全。他是在回答关于预防、干预和处理校园暴力以及修订学生纪律规定的问题时作出上述表态的。

在预防措施方面,段中坚说,教育部重点加强道德、人格、传统、历史文化、行为文化、解决冲突技能、自我保护及识别网络欺凌行为的教育,并培训教师处理教学情境的技能。学校需与家长配合跟踪学生心理变化,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教育部还与公安部合作落实2026年7月30日第113/KHPH-BCĐ号协调计划,以加强校园安全保障、及早发现和及时处理校园暴力、侵害儿童及学生违法行为。该计划已在34个省市展开,95.66%的教育机构已与地方公安签署协调文件。

在干预和处理方面,教育部要求学校一旦发生事件须立即制止暴力行为,确保安全,组织急救并支持受影响者,通知并配合家庭和主管部门,保存必要信息和材料。对于有犯罪迹象的案件,必须移交主管部门处理,绝对不得包庇、隐瞒或仅内部处理。处理和提供信息过程须保护教师、学生尤其是儿童的隐私、名誉、人格及合法权益。

除处理违规行为外,教育部还注重心理辅导、事件后支持和预防再犯,要求学校配合医疗机构、专家和家庭为受影响师生提供心理支持,跟踪康复过程,确保安全复课。对有暴力行为者,处理须与教育、辅导、监督行为改正过程相结合,避免再犯。教育部还要求加强校园安保,审查出入校管控,识别校门、校园及网络环境中的风险,并加强检查,明确教育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个人在发生或迟处理校园暴力事件时的责任。

关于修订补充第19/2025/TT-BGDĐT号通知以对严重或屡次违规行为采取适当纪律措施的考虑,段中坚表示,教育部已责成学生事务司继续检查评估该通知执行情况,在吸收教师、教育机构、家长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将视需要研究修订、补充或替换该通知,确保符合实际和相关法律。教育部还继续审查现行规定,研究向政府提议修订补充2017年7月17日第80/2017/NĐ-CP号关于安全、健康、友好教育环境及预防校园暴力的法令,重点明确教育机构、负责人及相关机构的责任,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信息接收、预警、干预、处理和事件后支持流程,并统一报告数据以跟踪评估预防校园暴力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