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通过第387/2026/NĐ-CP号议定,重新设计2026至2035年国家目标计划中扶贫资源的分配与执行流程,将管理权限大幅下放至基层。据越通社报道,规模在5000万越盾以下的项目可交由社区通过村发展组自行实施,同时规定按任务方式执行的项目须将至少70%经费直接用于支持民众。
议定同时明确,国家预算在少数民族和山区、特别困难地区可支持项目总投资的最高100%。对于在单一乡范围内实施、规模小且技术简单的项目,交由乡级人民委员会管理,并简化相关手续。中央和地方各部门获准主动分配和调整资源,但须确保目标、对象和内容不变,不得改变受益条件或减少对民众的直接支持。
2026年10月中旬,在部署上述阶段国家目标计划的会议上,政府总理黎明兴要求集中使用国家资源、突出重点投资。生活用水、居住用地、生产用地等直接影响困难地区民众和弱势群体生活的必要任务被列为优先事项;他并要求不得分散、重复投资,不得发生流失和消极现象。
议定还扩大了资金动员渠道,纳入政策性信贷、企业和合作社等来源。中央预算用于该计划的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工资、机构活动津贴或国家管理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