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研究指导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每季度定期评估

政治局:研究指导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每季度定期评估

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绣已签署颁布政治局第12号结论,关于2025年对各省市委、直辖市市委、中央直属党委常委会集体和个人;中央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集体和个人进行检查、评估、分类的结果。

评分工作仍显困惑、主观,未严格遵循规定标准

除了积极、主动的方面外,政治局评估在一些地方、机关、单位,有个人作为领导、管理集体成员,包括关键干部未正确执行党的关于自我批评和批评的原则和规定;已缺席、未直接检查但仍进行评估、分类。

在一些地方,贡献和参与意见的质量不高,未达到要求,有的地方还表现出敷衍、形式、顾忌、回避。

对个人的意见主要是根据自我检查报告和领导或参与者的总体评价、评论一致,或参与适度、顾忌、不够坦率,更多是鼓励而非检查。

一些地方、机关、单位未根据职位和职位组与工作产品具体化评估标准;评分工作仍显困惑、主观,未严格遵循规定标准。

一些地方评估、分类未准确反映任务完成程度;一些集体、个人提议分类为“出色完成任务”但未完成既定或上级交办的目标、任务。

一些地方、机关、单位提议“出色完成任务”的个人比例超过规定。

确保评估、分类真正成为按级别安排、使用干部的“衡量标准”

政治局要求各级党委、中央直属党组织、党委机关、中央单位,首先是领导需提高认识,在领导、指导、主持自我批评和批评工作中增强责任感,必须实质、民主、确保战斗性;明确集体的限制、缺点,与个人责任挂钩。

通过检查以主动及早、从远处发现并斗争阻止退化、“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腐败、浪费、消极表现。

对集体、个人质量的评估、分类工作必须从主观评估转向实质评估,基于已验证的标准数据、结果、工作产品,符合所赋予的职能、任务;确保真正成为按级别安排、使用干部的“衡量标准”。

政治局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对2025年检查、评估、分类质量工作执行不佳的必须严肃整顿,总结经验彻底克服顾忌、回避、形式状况。

对于未检查但仍进行评估、分类的个人,必须进行补充检查。对“出色完成任务”但未确保标准或超过规定比例的集体、个人执行审查、评估、重新分类。

同时严格执行关于领导级别不得高于领导、管理、组织、机关、单位集体分类级别的规定。

根据中央组织委员会的指导补充、完善集体、个人检查档案。在4月1日前完成。

检查、评估、分类质量后,政治局要求必须制定计划,明确彻底克服集体、个人限制、薄弱、缺点的解决方案。

需分配跟踪、组织检查、监督、督促执行、克服、纠正缺点、限制。此项工作必须在4月15日前完成。

中央组织委员会配合中央检查委员会经常跟踪、掌握情况、指导、督促并加强检查、监督对党组织、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集体、个人检查、评估、分类质量的执行。

各省市委、直辖市市委、中央直属党委指导具体化检查内容,建立对管理范围内组织、机关、单位集体、个人质量的评估、分类标准体系,确保符合行业、领域、职能、任务特点。

中央组织委员会被指派根据政治局第198号结论研究指导对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每季度定期评估。

每年中央组织委员会颁布指导对政治体系内集体、个人检查、评估、分类质量的文件,满足实际要求。

汇总、审核、向政治局报告对政治局、书记处管理范围内集体、个人检查、评估、分类质量的结果。

(编译:李程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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