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4日,林同省工商厅表示已发文要求市场管理分局紧急执行林同省监察局关于大叻市春香坊潘廷逢街239号房产长期空置、闲置的结论。
工商厅已第二次向市场管理分局发出催促公文,要求该单位认真执行关于公共住房和土地管理、使用中防止浪费的监察结论。
此前2月12日,工商厅要求市场管理分局对2014年至2018年期间相关的集体和个人责任进行检讨,同时建议收回上述房产的手续。工商厅厅长要求在3月15日前报告结果,以便汇总发送给省监察局。
然而至今,工商厅仍未收到市场管理分局的任何反馈。
根据林同省监察局的结论,潘廷逢街239号房产曾于1995年至2012年期间被第一市场管理队用作总部。至2014年9月,市场管理分局被林同省人民委员会分配土地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2年至今,该设施几乎完全闲置。工程严重损坏,木地板已失去承重能力。监察局确定市场管理分局未按规定制定计划、未预算资金进行年度公共资产的维护和保养。

该单位未进行修复,而是将其纳入2021年至2025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计划建设一座7层总部,预计费用为67亿越南盾。然而,该项目未获批准。
至2025年7月,机构重组后,第一市场管理队搬迁至其他地方,导致该设施继续损坏。
监察机构认为,在空置超过12个月后未报告以收回总部,违反了公共资产管理、使用法。同时,2014年至2018年期间的工商厅也被确定为缺乏检查和督促,导致市场管理分局未能有效利用资产。
省监察局已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指示工商厅配合财政厅建议收回潘廷逢街239号房产。相关集体和个人也必须紧急检讨责任,并在2026年第一季度内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
距离第一季度结束仅剩几天,但监察结论的执行仍然缓慢。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00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