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代表提议将个体工商户免税收入门槛提高至30亿越南盾

国会代表提议将个体工商户免税收入门槛提高至30亿越南盾

4月23日上午,国会在会场讨论了《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特别消费税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法草案》。

在该草案中,政府提议不具体规定个人所得税免税收入门槛,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的增值税免税收入标准,如现行规定。

为何应设定为每年30亿越南盾?

免税门槛问题已收到许多意见。经济与财政委员会成员潘德孝代表建议政府研究、考虑最合适的方案,即应规定应税收入的最低和最高框架。

在此基础上,政府将根据不同时期确定具体的收入水平。例如,对于企业、组织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为10亿至30亿越南盾或10亿至50亿越南盾。

“政府应进一步研究、权衡,提出包括最低和最高水平的具体框架”,潘德孝表示。

根据上述规定,政府完全可以规定一个适用于所有行业的统一收入水平,或针对不同经营活动领域设定不同水平,确保灵活性和政府权限,符合第18号结论。

他补充说,国会应在法律中规定最低和最高水平,因为最低水平确保合理性、符合实际,不过度增加企业、组织的成本负担。

而最高水平则确保在减轻成本负担、财政收入和促进扩大、发展业务目标之间取得平衡,避免经营单位“不愿扩大”的情况。

金瓯省代表阮维清引用媒体报道称,经济委员会建议该门槛为20亿越南盾。然而,阮维清建议该门槛为30亿越南盾。

他分析说,30亿越南盾平均分配到12个月,每月收入约为2.5亿越南盾。扣除所有租金、利息、雇佣劳动力等成本后,该户剩余利润约为10%,即盈利2000-2500万越南盾。同时,如果该户有夫妻两人和两个孩子,共四人,这样的收入水平较低。

他表示,许多代表已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上就此内容发表意见,其中有人不同意每年5亿越南盾的门槛。

他表达说,尽管支持政府,但建议在法律中规定硬性框架,例如最低收入和最高收入,以确保稳定性。

或者至少,必须确立明确的原则,如与人均收入、居民生活水平或消费价格指数挂钩,以便政府有依据进行透明、可预测的调整。

对于小型企业,扩大纳税门槛可能会减少财政收入,但从长远来看,可以创造就业机会并增加更好的税收。因此,需要进行更仔细的影响评估,以确定合适的征税水平。

国会代表提议将个体工商户免税收入门槛提高至30亿越南盾

需要有下限和上限

林同省代表郑氏秋安建议草案规定原则、限制框架,政府将在该框架内灵活管理,国会进行实质性监督。

确定门槛应基于原则:仅当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真正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时才征税。

如果扣除成本后,个体工商户的收入仅相当于领取工资的工人,那么征税不仅不合理,而且会适得其反,因为合规成本通常高于应缴税款。

引用东南亚和亚洲类似经济国家的调查显示,小型经济部门的免税门槛通常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8-15倍。

应用于越南当前条件,她认为相应水平将在每年约10亿至19亿越南盾之间。

基于此,她建议法律规定下限不低于10亿越南盾,上限不超过20亿越南盾/年。这一范围足以让政府根据不同时期灵活管理,但仍处于国会决定的限制内。

然而,她指出,相同的收入水平下,不同行业的实际收入差异很大。在贸易或餐饮服务中,投入成本可能占收入的80-90%,而某些专业服务的利润率要高得多。

因此,在实施时,政府需要研究根据行业组别分类门槛,基于实际成本结构评估——使政策落到实处,而非仅停留在名义数字上。

和平省代表阮高山提出观点,修订收入门槛应规定为每年10-30亿越南盾。

同时,需要简化行政程序,提供实质性指导,以便个体工商户顺利、可持续地转型为企业,减少企业和民众的风险。

他说,民众担心的不仅是税收水平,还有理解不一致容易导致检查风险,因此需要明确规定、统一执行。

因此,需要完善草案,以民众、企业为中心。制定透明政策,建立过渡机制,及时支持民众安心,维持生产经营活动。

(编译:Jon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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