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年初开始,他不再像过去那样只专注于卖货和缴纳已确定的税额,而必须去了解如何计税、如何申报、如何记账。阅读第68/2026号法令时,他又遇到指向《增值税法》及各项施行指导文件的规定。想弄懂一项义务,他得再去找其他规定。他说自己想把事情做对、足额纳税,但仍担心一旦做错就会被罚。
我在这份担忧中看到一个值得思考的悖论。故意逃税的人通常知道自己做错了。而在这里,一个想遵守法律的人却不确定自己是否做对了。
我该怎么做?
仅仅约两年间,与个体工商户税收相关的政策就有了3部法律、5项法令和7份通知,还不算散见于其他文件中的诸多规定。像税收这样复杂的领域,自然需要多项规定来调整不同的对象、方法和情形。
问题始于:负有义务的人不知道自己适用哪份文件,必须从一份文件去找另一份文件,最后仍没有足够信心回答一个看似非常简单的问题:我该做什么?
法律通常是从国家一方的视角来看的,问题诸如:谁必须纳税、纳多少、何时申报、违规如何处理?但还有另一个较少被关注的方向。在要求一个人正确履行义务之前,法律体系必须为其创造实际识别该义务的可能性。
这不仅仅是宣传方面的要求。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颁布法》确立了制定和颁布文件必须确保公开、透明、稳定和可行的原则。该法也确定,组织实施包括普及文件、指导适用、接收建议、培训、审查、合并和系统化各项规定。
国家颁布一项正确的规定,并不是立法过程的终点。一个个体工商户没有会计室,也没有法务部门。许多人整天站柜台卖货、管理员工、进货、送货,晚上才有时间打开手机了解如何申报纳税。
当一项义务被置于法律、法令、通知以及相互援引的规定等多重层级之中时,他们不得不额外花时间去查找、阅读、比较,并自行确定哪条规定适用于自己。
在2026年6月发布的法律负担研究中,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将之称为查找规定的成本。在企业能够遵守之前,必须先确定哪些要求适用于自己,并理解它们的含义。
当信息分散在多个来源时,查找和解释法律的成本就会上升,同时也会让人产生一种不确定自己是否找齐了规定的心态。OECD也指出,在接受调查的国家中,有63%的企业组织认为跟上法律变化的成本处于高水平。
这种负担对小经营者尤为沉重。大企业可以聘请会计、税务顾问或律师来跟踪法律变化。小商户则必须自己来做,而合规义务并不会因为规模小就自然变得更容易理解。因此,对个体工商户的税制改革不应仅以征收是否准确、足额,或有多少户成功转为申报制来评价。
另一个同样重要的指标是:有多少人能自己准确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第68/2026号法令和第18/2026号通知已就收入门槛、纳税申报和缴税作出具体规定。税务局也在公布各项指导内容。这些是必要的步骤。但在一个规定日益增多的法律体系中,或许还需要再向前一步。
需要按对象群体建立统一的指导入口

与其要求个体工商户自己去拼凑散落在多份文件中的规定碎片,管理机构可以按不同对象群体建立一个统一的指导入口。
商户只需输入行业、收入、经营形式和一些基本信息。系统应能以通俗语言回答:他们属于哪一类、需要申报哪些税种、使用哪种表格、期限是何时,以及需要保存哪些凭证。
重要的是,这些回答必须足够可靠,让民众可以据此执行。技术完全可以帮助法律从“民众去找规定”的状态,转变为“规定准确找到需要适用的人”的状态。
第二件事,是在过渡阶段需要恰当的处理方式。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政策,无论在管理方法、申报、发票还是技术应用方面都在发生较大变化。许多户主从业数十年,却还不熟悉软件和电子发票。初期应优先指导和扶持,而不是在民众正熟悉新系统时立即处罚差错。
我认为需要明确区分两种情形:一种是隐瞒收入、使用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另一种是已经申报、已经纳税,但某个操作有误或对某项新规定理解不当的人。两者都可能是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但性质完全不同。
一个有效的税收管理体系必须足够严格,使故意欺诈者无法利用宽容。但它也需要足够细致,使学习遵守过程中的一个失误不会被视为故意逃避义务的行为。当国家希望让数百万个体工商户从熟悉的管理方式逐步转向更透明、更专业的模式时,这一点尤为重要。
法律有权要求民众遵守。但在因某人没有做对而处理他之前,也需要确保一个普通人以合理的谨慎能够知道怎样才算做对。
一个好的税收体系不仅让想逃税的人越来越难逃。它还必须让像H先生这样只想过正常经营生活、足额纳税的人,不必在每次申报期结束时都以一个问题收尾:我到底做对了吗?
(编译:张悦;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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