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发布爱彼迎式租赁管理规定

根据2026年4月11日发布的第19/2026/QD-UBND号决定(自4月25日起生效),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将允许按照建设部第05/2024/TT-BXD号通报的规定,根据公寓类型及其经相关机构批准的用途进行租赁,例如爱彼迎。

对于公寓楼内的短期旅游住宿单元,新规规定公寓业主必须注册其旅游住宿业务,并确保遵守旅游法律法规。

该决定指出:“租户和房东可以通过数字平台(如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公安部公共服务门户以及VNeID移动应用程序)登记临时居住并向当局报告其停留情况。”

该决定还就更详细地规定了公共区域(如大堂、停车场和商业区)的利用。

这些活动的收入必须存入一个账户,用于支持建筑物的维护,同时确保透明度和问责制。与以往经常因公共设施收益分配引发争议的规定相比,这被认为是一项改进。

关于公寓楼运营中的责任,第19号决定明确规定,公寓业主和经营者必须完全遵守纳税义务,确保公共秩序,并有责任要求租户遵守公寓楼的规定。

管理委员会和居民有责任促进根据建筑设计提供服务和商业的组织和个人的业务运营,且不得进行任何非法阻挠。管理委员会有权并有责任向相关当局报告违反居住、公共秩序或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此外,第19号决定还规定,胡志明市公安机关将加强对居住登记的检查,而建设局将每年评估坊级人民委员会在项目管理方面的表现。

公安机关还将调查并追究挪用维修资金者的责任。

据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主席黎黄洲称,第19号决定允许短期公寓租赁用于旅游和住宿目的,但房东和公寓业主必须注册其业务、履行纳税义务、与租户签订合同、登记临时居住,并遵守公寓楼管理和运营的规则和规定。这是该协会反复提出的一个要点。

“为便于实施,我们建议胡志明市建设局考虑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交提案,在第5条(公寓楼停车位)和第18条(投资者责任)中补充电动车停车区域(汽车和摩托车)以及充电桩设置的规定,以确保消防安全并满足人民的实际需求,”黎黄洲说。

2014年《住房法》及其指导性法令引入了严格规定,禁止将公寓单元用于居住以外的其他目的,称租赁可能会影响该楼栋的永久居民。

在胡志明市,过去两年来,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经常引用这一规定来收紧对爱彼迎模式短期租赁的控制,导致房东、管理委员会和居民之间出现许多冲突,尤其是在安全和噪音问题上。

与此同时,市场对此类公寓的需求持续激增,给监管机构带来了两难困境:收紧法规效果不佳,而放松监管则因缺乏法律框架而产生管理问题。

第19号决定有望部分解决这一问题,并使此类租赁活动受到更明确的监管控制。

胡志明市发布爱彼迎式租赁管理规定

(编译:张悦;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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