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胡志明市内务部消息,胡志明市各乡已将地方自我核查乡升坊条件与标准的报告提交该部进行审核。
12个乡满足5项升坊标准
此前,根据胡志明市都市行政单位(乡升坊)方案编制计划,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责成各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紧急评估各乡现状,按照乡升坊条件与标准,于2026年4月23日前向内务部提交报告进行审核。
据各乡初步自查结果,《年轻日报》记录有12个乡满足乡升坊标准,包括:永禄、新永禄、平利、新日、平政、兴隆、平兴、东盛、霍门、巴点、春泰山、芹蒢。
根据规定,乡升坊需满足5项标准:人口21000人以上;自然面积5.5平方公里以上;位置与功能为区域级、省级或次区域级综合中心或专业中心;城市人口比例50%以上;经济-社会结构与发达程度(5项指标:财政收入自给自足;工业-建筑业与服务业在GRDP中占比70%以上;非农劳动力比例70%以上;近三年年均人均收入高于全市年均人均收入;近三年贫困户比例低于全市贫困户比例)。
根据各乡自查结果,内务部将牵头协调相关机关、部门、行业进行复核,并指导各乡编制升坊方案。

超大城市胡志明市应拥有更多坊
胡志明市乡升坊核查计划的实施是为了落实政治局和总理在合并重组一年后的指示:"全面核查评估;如符合规定条件,则报请有权机关升级为都市政府(市/坊)。"
在评论胡志明市乡升坊计划时,胡志明市律师团律师裴国俊认为,根据《地方政府组织法》和第307号法令(关于行政单位分类的指导意见),河内与胡志明市被归类为特别都市。
"没有具体规定特别都市胡志明市必须拥有多少个坊级行政单位。但合并后,胡志明市有不少行政单位'披着'乡的外衣。以胡志明市作为超大城市的发展地位,尤其在胡志明市正在制定特别都市法的背景下,该市需要更多都市政府单位——坊。"俊先生表示。
在解释上述观点时,律师裴国俊认为,乡升坊符合党的主张、国家政策法律以及胡志明市实际发展要求,旨在具体落实行政单位精简重组方针,构建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地方政府模式。
同时,符合都市空间发展方向,扩大都市管理范围,提升地方治理质量,走向文明、现代、情义。
"准确确定各单位的规模、经济社会发达程度及城市化水平,作为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都市国家管理政策的依据,也是有效投资发展基础设施和都市空间的基础。乡升坊也有助于提升国家在规划、建设、土地、居民等领域的效力与效率。"俊先生评价道。
54个乡占胡志明市面积逾63.5%、人口逾22%
合并后的胡志明市面积6773平方公里,人口近1400万,包括168个坊、乡、特区。其中坊级行政单位113个,乡54个,特区1个。
54个乡约占胡志明市乡级行政单位总数的1/3。从面积与人口规模看,54个乡占胡志明市总面积的63.5%以上和总人口的22%以上。
具体而言,胡志明市现有54个乡:永禄、新永禄、平利、新日、平政、兴隆、平兴、平庆、安泰东、芹蒢、古芝、新安会、泰美、安仁西、闰德、富和东、平美、东盛、霍门、春泰山、巴点、茹�、协福、常新、北新渊、富教、福和、福城、安隆、除文索、保邦、隆和、清安、油�、明盛、�福、隆海、隆田、福海、�土、义城、�交、金龙、�德、平�、春山、��、��、和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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