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政府2026年第90号法令自5月15日起生效,对人口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特别是与2020年第117号法令相比,加强了对选择胎儿性别相关行为的管控。
第98、99和100条的规定大幅提高了对泄露胎儿性别、干预胎儿性别选择以及因性别选择而终止妊娠等行为的罚款标准。
据此,第98条规定,对通过占卜确定胎儿性别的行为,罚款从300万至500万越盾提高到500万至700万越盾。
对通过诊脉、超声或检测诊断并泄露胎儿性别的行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罚款从500万至1000万越盾提高到700万至1500万越盾。同时增加了附加处罚,即吊销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1至3个月。
第99条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或精神胁迫强迫他人选择胎儿性别的行为,罚款700万至1500万越盾;直接使用暴力强迫的,罚款1500万至2000万越盾。
对指示、指导或提供药物、器械以选择胎儿性别的行为,罚款从1500万至2000万越盾提高到2000万至2500万越盾。
与第117号法令相比,第90号法令大幅提高了对因性别选择而终止妊娠行为的罚款标准。具体包括:因性别选择而终止妊娠的行为,罚款从300万至500万越盾提高到500万至700万越盾;引诱、拉拢孕妇因性别选择而终止妊娠的行为,罚款从500万至700万越盾提高到700万至1000万越盾。
以暴力强迫孕妇因性别选择而终止妊娠的行为,罚款1000万至1500万越盾。提供或指导使用化学药品、药物以因性别选择而终止妊娠的行为,最高罚款2000万至2500万越盾。
最高罚款是针对明知孕妇想因性别选择而终止妊娠仍实施堕胎的行为,罚款2500万至3000万越盾,而此前为1500万至2000万越盾。
除提高罚款外,该法令还补充了附加处罚,例如对提供、指导使用化学药品、药物以因性别选择而终止妊娠的行为,吊销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3至6个月;对明知孕妇想因性别选择而终止妊娠仍实施堕胎的行为,吊销6至12个月。
违规的药品经营机构若提供化学药品、药物以因性别选择而终止妊娠,还可能被吊销药品经营资格证或暂停营业1至3个月。
据越南卫生部人口局统计,越南自2006年起开始出现出生性别比失衡,男女性别比为109.8:100,高于自然水平(104至106:100)。2012年至今,该比例一直维持在112:100以上,其中2023年为112:100。这一现象在红河三角洲一些省份尤为严重。如果出生性别比失衡持续,到2034年越南男性过剩约150万人,到2059年将过剩250万人。
2025年初的调查显示,辅助生殖结合胎儿性别选择的“市场”仍在暗中运作。许多夫妇只需表达生男生女的愿望,便会得到咨询和帮助。费用约2亿至2.5亿越盾,一些诊所和医院的产科医生愿意进行试管婴儿并应要求筛选胎儿性别。
(编译:Cici;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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