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会议的指导性讲话和总结中,胡志明市委书记陈流光确认,经过一年的运行,已取得非常积极的成果,大部分困难已被克服,各地方基本稳定运行,仅剩一些需要完善的工作。
整个政治体系必须超越自我,采取更果断的新方法,必须从数量转向质量。最大的目标必须着眼于质量;从“请求-给予”思维转向“自主、自负责任”思维,并进行有效控制。
胡志明市委书记 陈流光
鼓励公开招聘,优先选拔优秀人才进入体系

据陈流光先生称,胡志明市拥有中央、政治局指导密切的优势,并拥有许多特殊机制,其中包括第09号决议和即将出台的《特别都市法》。
因此,未来各部门、各级、各地方、各单位必须在领导、组织落实过程中果断、深入,并产出具体成果。核心精神是提高“效能、效率、效果”,同时确保机构贴近民众,及时满足群众在基层的需求。
关于干部工作,陈先生表示,本市将继续审查调整各级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以确保符合实际运行要求。审查将对本市领导和基层干部进行。据他介绍,本市已提出在富余和短缺岗位之间互换人员的方针,但这需要实质性的共识。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政治局第09号决议,未来胡志明市的总编制将增加最多约20%。但陈先生强调,不会“一刀切”,而是鼓励公开考试、考核,优先选拔优秀人才、优秀毕业生和具有深厚技术、管理专业知识的人员进入体系。

更加高效、有效
在会议上作报告时,胡志明市委副书记文氏白云表示,在推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初期,出现了一定的困难,如干部队伍安排与机构精简的双重压力;工作量大;一些地方的治理能力、管理能力和基层实际工作处理能力有限。
然而,截至目前,本市政治组织系统已同步运行,进入稳定状态并取得许多成果。其中突出的是,行政机构组织科学、精简,运行更加高效、有效。政府模式更加贴近民众,服务更好,得到人民认同和高度评价。
胡志明市已完成168个基层行政单位的合并,新机构在部署后立即稳定运行。合并工作与党组织、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的组织系统同步进行,确保党的全面领导作用,不中断政治体系的运作。
在干部工作中,已在168个乡、坊、特区的岗位配置了合适人员。同时,及时对6332个离职人员实施了政策,涉及金额超过60940亿越盾,有助于稳定思想并在队伍中形成共识。
与此同时,本市加强培训,组织了超过10000名干部、公务员和职员的集训;100%完成培训计划,满足新模式运行要求。
继续推进数字化转型

然而,据文氏白云女士称,一些乡级单位在完善机构、分配科室领导和岗位职责方面进展缓慢;仍缺乏关键领域的经验丰富的干部、公务员和职员。
许多办公场所面积不达标,必须分散安排在多处,影响协调、管理和民众办事效率。“一站式”软件系统正在完善中;一些行政审批手续,尤其是土地领域,尚未完全配置。
据白云女士称,数字化转型被确定为新型运行模式的基础,但技术基础设施和数据互联互通程度尚未完全同步和统一。数据分散在多个部门和单位,未能贯穿连接。
此外,一些关于土地、住房、房地产经营、公共投资、公共财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指导性政令需要继续审查,建议调整以适应实际情况。
“这项任务需要大量时间和人力,而基层法制干部队伍薄弱,处理问题的经验不足,尤其是涉及政策过渡的内容”,白云女士说。

明确第09号决议各项目标的具体完成节点
同样在会议上,与会代表听取并讨论了关于《特别都市法》草案的呈文、市委常委会关于落实政治局第09号决议的行动计划草案的呈文,以及市委常委会关于成立胡志明市报业与广播电视台的方案和决定的呈文。
随后,书记陈流光在指导性讲话中表示,制定《特别都市法》项目十分紧迫,以满足当前现实需求。陈先生要求迅速充分吸收会议意见;继续审查完善法律项目档案,确保统一性、同步性和可行性;紧贴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本市新时期发展要求。
关于落实政治局第09号决议的工作,陈先生表示,行动计划明确规定了每项目标、任务,有完成时限,有分工负责,特别是具体监督机制,确保集中、统一、一贯的指导,并在落实中保持同步。
他还表示,成立胡志明市报业与广播电视台的方案和决定是党和国家的重大一贯方针。本市在落实中遵循中央指示,旨在为新闻业提供专业和现代化的发展条件,满足日益高的信息宣传工作要求。
尽可能将特殊、突破性机制具体化到《特别都市法》中

5月28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得和副主席阮孟强主持了中央和本市原领导对《特别都市法》项目的意见征询会。《特别都市法》草案目前包括9章45条,其中建议授予胡志明市约300项权限。
会上大部分意见集中在建议补充、明确与胡志明市相关的《特别都市法》的调整范围和名称,专为胡志明市制定。同时,许多意见建议法律草案更明确地规定向本市充分赋权和分级;确保胡志明市在制定符合本市各阶段发展实际要求的政策和法律规范方面的自主、自决、自负责任,缩短法律适用和实施时间等。
此外,一些意见也强调了对机构和编制自主权、敢想敢干干部保护机制、公共财产管理和使用的要求。
在研讨会总结发言中,阮文得先生感谢各方贡献和建议,帮助本市人民委员会完善《特别都市法》草案。
阮文得先生强调,本市制定《特别都市法》的观点是尽可能具体化特殊、突破性政策机制的规定,以便胡志明市能够创造突破性的法律框架并立即应用、立即执行,确保胡志明市在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特别是解除本市发展瓶颈的机制,以及为胡志明市创造新增长动力的规定。
(编译:Jon;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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