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内务部发布关于乡级多行业、多领域公立事业单位重组的新指引

越南内务部发布关于乡级多行业、多领域公立事业单位重组的新指引

越南内务部已指导各地方在落实党和中央指导委员会的方针、政府决议的基础上,对乡级公立事业单位进行重组和重新组织。

乡级人民委员会决定设立、重组、解散公立事业单位

关于决定设立、重组、解散公立事业单位,内务部表示,第283号法令对政府第120号法令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补充,规定了公立事业单位的设立、重组和解散。

具体而言,该法令规定了设立、重组、解散公立事业单位的条件,其中包括在乡级提供基本、必要、多行业、多领域公共服务的公立事业单位。

同时,规定了行业管理部门部长在根据权限按行业、领域制定公立事业单位分类、设立、合并、解散具体标准的责任。

在此基础上,将权限下放给乡级人民委员会,由其决定设立、重组、解散隶属于乡级人民委员会的公立事业单位,确保符合权限划分、分级、分权原则,并遵守《政府组织法》和《地方政权组织法》的规定。

关于乡级多行业、多领域公立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政府第150号法令(经第370号法令修订补充)规定了隶属于省、市人民委员会以及乡、坊、特区的专业机构的组织,并对上述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其中,该法令规定部长、部级机构负责人有责任根据行业法律指导地方所属行业、领域公立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

同时,第283号法令规定了省级人民委员会在指导乡级提供基本、必要、多行业、多领域公共服务的公立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权限方面的责任。

此项内容需确保符合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并与乡级辖区的实际需求相适应。

根据各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省级人民委员会的指示,乡级人民委员会规定隶属于乡级人民委员会的提供基本、必要、多行业、多领域公共服务的公立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

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障碍时,建议地方向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提出意见,以便其按权限进行指导。

暂时按照现行关于工作岗位的规定执行

关于工作岗位,内务部表示正在牵头制定关于职员工作岗位的法令草案,以落实2025年《职员法》。

在该法令颁布之前,内务部建议地方根据第160号法令和通知的现行规定,制定并批准地方公立事业单位的工作岗位方案。

这是按照各工作岗位的要求招聘、管理、使用、安排和评估职员的基础,以符合所赋予的职能和任务。

待法令颁布并生效后,建议地方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立事业单位的工作岗位方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

关于工作人员数量,内务部正与中央组织部协调,编制各部委、地方2026-2031年阶段的编制建议报告,提交政治局审议。

在2026年编制获得有权机关批准后,地方将继续依据各项标准。

包括编制定额、工作岗位、各工作岗位的工作量、社会化、公立事业单位自主权等,并结合当地条件和特点,为确定和分配2027-2031年阶段职员编制量化具体指标。

(编译:Eric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6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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