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工贸部下属国家竞争委员会于5月发布第122/QD-CT号决定,涉及一起与股份收购相关的违反经济集中规定的竞争案件。
根据监管机构的调查结果,越南BAV农业股份公司和清春清洁农业发展股份公司在越南BAV收购清春公司99.99%股份/章程资本时,未能履行《竞争法》规定的强制通知程序。
针对该违法行为,国家竞争委员会对越南BAV处以超过8.202亿越南盾(约3.22万美元)的罚款,对清春清洁农业发展股份公司处以超过7850万越南盾(约3100美元)的罚款,两家公司合计罚款近9亿越南盾(约3.53万美元)。
委员会表示,两家公司均已遵守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决定的执行。
越南BAV隶属于由商人张士八领导的整龙集团生态系统。整龙目前是越南主要的农产品贸易集团之一,主要产品包括谷物、大米和腰果,并于2017年扩展到养猪业。
越南BAV近期提议在河内投资建设一个占地220公顷的多层养猪综合体,采用闭环、高科技模式,旨在降低成本和环境影响。
根据提议,该项目将作为一个完全整合的系统运营,拥有涵盖从育种到商业猪肉生产的现代化生产线。与传统养殖方式相比,该模式预计可节省土地空间,同时降低饲料和劳动力成本。
越南BAV还于去年7月向越南农业与环境部提交了一份提案,就部署多层养猪模式征求意见。
(编译:Ivy;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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