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岘港自贸区哪些项目享有‘特殊’土地优惠?

越南岘港自贸区哪些项目享有‘特殊’土地优惠?

越南岘港高科技园区及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DSEZA)表示,已发布通知,指导在岘港自由贸易区内,对不进行土地使用权拍卖或不采用土地使用的项目招投标的国家重点行业和领域,实行土地划拨、出租且不通过拍卖使用权的机制。

具体而言,投资建设创新中心、数据中心、研究与开发中心并附带培训功能;从事优先发展的高科技领域、战略技术领域、鼓励发展的高科技产品领域以及战略技术产品领域,且投资规模达2万亿越南盾以上的项目,可享受此优惠。

涉及半导体芯片技术、集成电路、电子元件制造、集成电路(IC)、柔性电子(PE)、新型电池、新材料、国防工业等领域,以及战略技术名单、优先发展的高科技产品名单和战略技术产品名单,且投资规模达4万亿越南盾以上的项目。

对于在岘港自由贸易区内建设及经营各功能区域基础设施的项目,投资规模需达3万亿越南盾以上。该政策适用于商业服务区、物流中心和生产区。

同时,投资建设医疗设施、养老设施或教育培训机构,且投资规模达2万亿越南盾以上的项目。

单独建设海港或机场的项目,投资规模需达10万亿越南盾以上。

越南岘港自贸区哪些项目享有‘特殊’土地优惠?

除了《土地法》第79条规定的土地收回情形外,国家将收回岘港自由贸易区内的土地,用于执行为国家和公共利益服务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据DSEZA称,投资建设并经营自由贸易区内各功能区域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者,享有与在工业园区内被国家出租土地进行建设和经营基础设施的投资者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将决定自由贸易区内基础设施的租赁价格框架。

在自由贸易区内各功能区域租赁土地的投资者,享有与在工业园区内租赁土地及基础设施的承租人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编译:李程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7321/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1小时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