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结论,胡志明市委常委会同意对符合全部9项标准的29个乡成立都市行政单位的政策。
胡志明市委责成市委党委、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领导指示内务厅及各相关部门与29个乡配合完善成立都市行政单位的方案,并提交有权限的机构审议决定。
具备升格为坊条件的29个乡包括:安仁西、平兴、平政、婆点、平利、平美、东盛、旭门、兴隆、龙海、隆田、茹𦨭、虎潭、义胶、新安会、新日、新永禄、永禄、春泰山、泰美、古芝、川木、芹耶、协福、富和东、珠帕、龙山、保邦、北新渊。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颁布的计划,名单中的地方将征求所有家庭对成立胡志明市都市行政单位的意见。每个家庭将获发一张征求意见表,由户主代表家庭对基于乡原状成立坊的方案发表意见。
如果获得该地方50%以上家庭赞成,方案制定机构将继续完善档案并提交乡级人民议会审议。若未达到50%,乡级人民委员会将组织第二次征求意见。若仍不达标,乡级人民委员会将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报告并请求决定。
(编译:Ivy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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