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免收港口基础设施费3年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于6月19日下午在第3次会议上通过了上述政策,适用于所有根据第91/2025号决议需缴纳港口基础设施费的货物。

免征对象包括进出口货物、暂进再出货物、保税仓库货物、过境货物以及通过该市港口系统的转运货物。该政策适用于来自所有国家的货物,不分行业。

胡志明市目前有94,053家企业缴纳港口基础设施费,预计每年收费总额约为2.390万亿越南盾,平均每家企业2,540万越南盾。

据该市计算,免征费用有助于小型企业直接降低物流成本0.34-0.51%;中型企业降低0.11-0.17%;大型企业降低0.03-0.05%。

该政策还有望降低运输、仓储和货运服务价格,因为基础设施费是其中一项投入成本。企业物流总成本可能降低0.5-0.8%。

免征费用是在企业面临海运、燃料、货物保险、利率、汇率和仓储成本压力的情况下实施的。地缘政治冲突和国际航线的动荡也导致进出口成本上升。

该市认为三年期限足以让企业恢复订单、重组供应链并稳定现金流。

胡志明市预算预计每年减少收入2.390万亿越南盾,三年总计7.170万亿越南盾。然而,政府认为这是支持企业复苏、促进增长和创造长期收入来源的必要资源。

(编译:Ivy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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