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4日,副教授曾志尚,胡志明市卫生局局长,表示目前该市在医院与社会福利中心之间的协调工作做得很好,帮助了弱势群体。然而,与此活动相关的健康保险结算仍存在许多障碍。
健康保险结算 对于巡回诊疗活动仍存在障碍
据他介绍,目前胡志明市卫生局已在胡志明市辖区内的14个社会福利中心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之间建立了协调模式,以加强对7000多名弱势群体的健康照护。
被分配支持的医院主动成立了巡回诊疗队,定期派遣医生、护士、药品、医疗设备及适当的辅助临床服务前往现场。不再是患者必须前往医院,而是医院主动来到患者身边。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对于在各社会福利中心的巡回诊疗活动的健康保险结算仍面临许多障碍。
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对2023年《诊疗法》第50条规定的理解和适用。根据该规定,每个诊疗机构被颁发在一个固定地点的运营许可证;如果要在其他地点组织活动,则必须单独获得运营许可证。
根据这一规定,有意见认为,医院在社会福利中心或残疾人养护机构组织巡回诊疗活动尚不符合健康保险结算条件。
而2023年《诊疗法》第79条则规定,在获得主管卫生部门批准后,可以开展巡回诊疗活动。
这是一项专门规定,旨在为难以接触到诊疗机构的居民群体提供医疗服务,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社区医疗发展和健康照护方向。
如果这些障碍不及时解决,最吃亏的将是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社会救助对象以及无法自行前往诊疗机构的人。
同时,这也将影响医疗行业在确保全民公平获得健康照护服务方面的共同努力。
尽快对巡回诊疗活动出台统一指导
曾志尚补充说,在全国大力推进从治疗转向健康照护、从治疗转向预防、从医疗机构照护转向社区和家庭照护的背景下,完善巡回诊疗和居家诊疗的法律框架已不再是医疗行业的单独需求,而是现实的迫切要求。
在胡志明市,“与居民区挂钩的持续健康照护队”模式在将医疗服务更贴近人民方面已初见成效。该市还在实施全民健康检查计划、老年人照护、社区慢性病管理以及居家健康保险诊疗试点。
所有这些努力都指向一个共同目标:不让任何人在健康照护中被落下。
“为实现这一目标,迫切需要中央各部委的支持和共识,尽快对已获卫生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巡回诊疗活动出台统一指导。
同时,研究完善适合巡回诊疗、居家诊疗以及基于社区的健康照护模式的健康保险结算机制。
这是医疗服务体系思维方式的转变,从被动等待患者上门转向主动将医疗服务送到人民身边,尤其是最弱势和最易受伤害的群体。”曾志尚强调。
(编译:李程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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