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近日发布的规定,该市批准调整升级改造、扩建阮维贞路(从二环到富友工业区入口路段)的项目。
该项目属于A类,为二级城市道路工程。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是投资决策人,业主为胡志明市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位于隆长坊(原守德市)。
项目调整后的总投资额为1.858282万亿越南盾,较此前(2015年)批准的8322.49亿越南盾增加了超过1万亿越南盾,原因是征地补偿费用增加等。
在调整后的资金结构中,补偿、扶持和安置费用超过1.50659万亿越南盾;建设费用超过3064.98亿越南盾;项目管理费用43.73亿越南盾;建设投资咨询费用78.1亿越南盾;其他费用51.48亿越南盾;预备费用278.63亿越南盾。
资金来源为胡志明市财政预算。项目实施时间至2028年。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建设厅负责审批档案的准确性,同时指导、检查、监督业主制定连接方案和组织交通,确保合理安全。
财政厅协调相关单位,按批准计划安排资金,确保项目进度。
农业与环境厅牵头,协调隆长坊人民委员会指导业主进行补偿、扶持和安置工作。
隆长坊人民委员会负责协调业主开展补偿、扶持和安置工作。
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后续步骤,定期检查评估进度,主动提出解决突发问题的方案,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
据胡志明市建设厅介绍,阮维贞路是城市东部地区重要的交通干线之一,承担连接吉莱港区域与对外交通线路的作用。该路车流量巨大,经常发生交通拥堵。
为逐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满足区域运输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此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责成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实施阮维贞路升级改造和扩建项目。
(编译:李程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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