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建设部近日发文给越南登检局,就根据国家技术法规QCVN 123:2024/BGTVT对汽车儿童安全装置进行符合性评估事宜作出指示。
越南建设部要求登检局组织对汽车儿童安全装置进行符合性评估、认证和公布合格。该局有责任接收、审议、评估并决定指定符合条件的评估组织,公开接收窗口、材料内容、处理流程,不得增设规定以外的条件或手续。
越南建设部提醒,若尚无符合标准的测试组织及时满足测试需求,建设部授权登检局局长根据规定临时指定测试组织,临时指定期限自决定签署之日起最长6个月。
此前,越南登检局表示,许多生产、进口、经营儿童安全座椅的组织和个人有需求自2026年7月1日起按照《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规定公布合格产品以投放市场,但尚无组织依照国家技术法规QCVN 123:2024/BGTVT对儿童安全座椅进行符合性认证。而此类认证是获得管理机关指定认证活动的必要条件之一。
据越南登检局称,若上述情况持续,可能导致生产、进口和经营儿童安全座椅的组织和个人在2026年7月1日后将商品投放市场时遇到障碍和堵塞。长远来看,该局认为建设部应尽早发布产品、商品风险分类目录,以便儿童安全座椅经营组织确定合适的评估、认证和合格公布方式。
自2026年7月1日起 儿童乘汽车须使用安全座椅
根据《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自2026年7月1日起,在汽车上搭载10岁以下且身高低于1.35米的儿童时,驾驶人必须使用适合的儿童安全装置;未同时满足这两项条件的儿童不得与驾驶人同排就座,但仅有一排座椅的汽车除外。该规定不适用于客运经营车辆。市场上流通的儿童安全座椅必须在销售前按规定进行认证和合格公布。
(编译:Eric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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