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从7月1日起,亲属、朋友到家中过夜必须申报住宿》受到了《青年报》电子版众多读者的关注。新规定适用范围更广。
守德郡(胡志明市)公安部于7月6日已前往该地区多家住宿服务经营场所如酒店、旅馆以及多个居民户,宣传指导按照第118/2025/QH15号法律(修订补充10部涉及安全秩序的法律的部分条款,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关于住宿通知的新规定执行。
酒店可通过四种形式进行住宿申报
在守德郡第8街、第25街区、守德坊的卡西酒店,上尉潘晋田和上尉张诚心已直接向业主指导住宿申报规定的新要点。
据上尉潘晋田介绍,2020年《居住法》第30条关于住宿通知的规定已被修订补充,当有人过夜住宿时,家庭成员、医疗机构代表、旅游住宿场所代表、交通工具所有者或管理人以及其他住宿场所有责任向户籍登记机关通知住宿情况。
若个人或家庭住所的住宿者到达时房主或家庭成员不在场,则由住宿者本人向户籍登记机关进行住宿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姓名、出生日期、个人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住宿理由、住宿时间和住宿地址。
家庭可通过公安部住宿申报网站、VNeID应用程序(进入“行政手续”->“住宿通知”)进行住宿申报,或直接致电片区警察。申报时限与住宿场所相同,即住宿开始当天23时前或若住宿者在23时后到达则次日上午8时前。
对于租客,酒店业主必须在公安部住宿申报网站tbltkbtt.bocongan.gov.vn或VNeID应用程序上进行住宿申报。公安部的住宿申报软件允许对越南公民和外国人进行申报,为住宿服务经营场所的执行提供了便利。
在宣传过程中,片区警官还指导了在公安部网站上的申报操作,并解答了疑问。
警方还提醒,若系统出现故障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在线申报,场所仍可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例如将客人信息完整记录在住宿登记簿中,或直接致电片区警察进行住宿通知。
不如实申报将受重罚
除了指导外,警官还根据第282/2025/NĐ-CP号法令第10条对不履行住宿通知行为的相关处罚标准进行了普及。
对于住宿经营场所,若未为1至3人申报住宿,罚款300万越南盾;4至8人,罚款600万越南盾;9人以上,罚款1000万越南盾。
在获得片区警察直接宣传后,陈金丽女士(卡西酒店业主)表示,警官解释得非常详细易懂,她已清楚了解场所在住宿申报方面的责任。
陈女士分享道:“以前很多新规定我还不完全了解。现在片区警察亲自上门指导,我清楚了申报时间和方式以及处罚标准,以便正确执行规定,避免因法律知识缺乏而违规。”

不仅是向酒店宣传,两位片区警官还前往该地区多个居民户指导关于住宿通知的新规定。
若家庭或个人有住宿者但未按规定履行通知义务,被职能部门检查发现时将罚款75万越南盾。
片区警察主动下基层直接宣传指导,不仅帮助居民和住宿经营场所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新规定,还有助于提高户籍管理效率,从基层保障安全秩序。




(编译:Jon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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