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同塔省起诉3人租车后典当骗取逾40亿越南盾

7月18日,《青年报》电子版消息称,同塔省人民检察院已对黎伯辉(35岁,居住同塔省隆定乡)提起公诉,调查其涉嫌“诈骗侵占财产”、“滥用信任侵占财产”和“使用机关、组织伪造文件”等罪行。

同时,杨美玲(31岁)和林阮福厚(26岁,均居住同塔省)也被以“诈骗侵占财产”和“使用机关、组织伪造文件”罪起诉。

根据起诉书,从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黎伯辉以跑服务为由向多人租赁多辆汽车。

使用一段时间后,辉产生侵占财产的念头,于是雇人伪造以自己名义的车辆登记证,然后拿去典当以获取现金用于消费和还债。

辉持伪造的车辆登记证典当给阮氏T,骗取了6.5亿越南盾。

之后,辉邀杨美玲和林阮福厚参与租赁更多汽车,继续伪造以被告人名义的车辆登记证并拿去典当。

司法机关认定辉滥用信任侵占财产价值超过6.24亿越南盾,并与玲和厚合谋诈骗侵占财产价值超过35.9亿越南盾。被侵占财产总价值超过42亿越南盾。

起诉书指控辉、玲和厚的行为直接侵犯了他人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所有权;侵犯了国家行政管理秩序以及国家机关在印章、文件或其他证件管理领域的正常活动和声誉,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在本案中,辉、玲和厚属于简单共同犯罪。辉是组织犯罪的主谋,而玲和厚是帮助实施犯罪的角色。

(编译:张悦;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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