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公安机关消息,嫌疑人陈方(23岁,常住芹苴市美川县心禄区)因涉嫌“盗窃财产”被起诉,并被禁止离开居住地以配合调查。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案件发生在一年多前(2025年7月7日),江氏清(39岁)在芹苴市Som Rong寺园区内经营一家咖啡店,当时她将钱包放在吊床上,然后起身去为顾客倒水。
当天中午,江氏清回家时才想起吊床上的钱包,检查后发现里面丢失了2100万越盾。
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朔庄坊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和排查。但由于客观条件,案件缺乏线索和证据,同时嫌疑人当时已离开当地逃避追查,调查工作面临诸多困难。
然而,朔庄坊警方坚持不懈,通过多种专业手段,经过一年多调查,最终确定嫌疑人为陈方,并传唤正在胡志明市新协坊居住的嫌疑人前来配合调查。
在公安机关,陈方供认,在到咖啡店喝水时,他看到吊床上有一个无人看管的钱包,于是产生非法占有意图,取走了全部现金,随后离开当地。
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嫌疑人的供述,芹苴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已对陈方作出以“盗窃财产”罪起诉被告的决定,以便继续依法调查处理。
(编译:Ivy;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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