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政府呈文报告中,财政部长吴文俊表示,为实现未来五年两位数增长目标和越南经济融资能力,岘港需从战略项目中额外筹集约600万亿越南盾。因此,必须补充突破性解决方案,其中包括填海项目。
据呈文,岘港湾填海城区规划面积约1500公顷,总投资超过400万亿越南盾(140亿美元),包括5个多功能人工岛群。该项目按照岘港市规划建设,旨在发展成为现代化、国际级的海滨城区,吸引精英人士长期居住和工作。该方向旨在形成战略经济空间,按照绿色、智慧、生态、可持续模式发展,同时确保海上国防安全。
关于规划和投资,草案规定主管机构可决定与国家标准不同的经济技术指标和土地使用指标。战略投资者无需制定分区规划任务;无需进行建筑设计竞标;可转让最多50%已具备技术基础设施的土地;可适用特别投资程序,实行后审制度。关于土地、资源与环境,市人民委员会可决定超出国家规划的土地使用指标。二级投资者可按照工业区机制租赁土地,适用国家重要项目的矿产开采机制。关于财政、税收和进出口,草案规定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给予相当于自由贸易区的优惠,涉及高科技、创新领域以及专家和高素质劳动力。此外,进口用于形成固定资产的货物和设备免征进口税。等待出境的外国人可无限购买免税商品;住宿人员可按定额购买。关于出入境和行政手续,草案规定向专家、科学家、人才、管理人员、高素质劳动力及其家属签发10年暂住证。外国人在拥有房产期间免签证;12个月以下免工作许可证。

在呈文审查报告中,经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迈表示,委员会常设机构和国会各机构基本同意制定和颁布该法令的必要性。但也有意见认为,由于项目规模巨大,建议政府向国会提交一项专门关于该项目特殊机制政策的决议。他表示,草案中规定的许多机制政策与现行法律不同,属于国会权限,建议政府报告并征求政治局意见。关于社会住房,建议投资者缴纳相当于社会住房土地价值20%降至10%的款项,需要明确其合理性并确定减少的财政收入。关于外国人房产所有权,将外国组织和个人房产所有权比例提高至50%,并将外国人房产所有权期限延长至70年且可续期不超过70年(现行规定不超过50年),这一政策对房地产市场、所有权、居住管理以及国防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对具有战略位置的沿海地区。若继续提出此项规定,需充分评估政策影响并报告上级主管机关。关于财政和税收,委员会常设机构建议严格按照中央委员会第18号结论执行,不得颁布高于税法及其他国家财政收入法律规定的特殊减免优惠政策。
(编译:Jon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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