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从9月10日起,拖欠工资、违反工时将被罚款

根据越南政府刚颁布的第283号议定,从9月10日起,雇主若拖欠工资、违反工时规定将面临罚款。

新规定对以下行为罚款5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500至15000元),具体金额取决于受影响的员工人数:未按时支付工资、未按合同支付或支付不足、未支付加班费、夜班费或停工工资。

上述罚款也适用于干涉员工工资支配权、强迫员工用工资购买雇主或其指定单位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若支付工资低于地区最低工资标准,雇主将面临2000万至7500万越南盾罚款,具体取决于受影响人数。除罚款外,雇主还需补足工资及延期或欠付部分的利息。

目前越南四个区域的最低月工资分别为:一类区531万越南盾、二类区473万越南盾、三类区414万越南盾、四类区370万越南盾。内务部提议从2027年1月1日起将上述标准分别提高至570万、508万、445万和404万越南盾。

另外,雇主若未制定或未公开薪酬等级表、劳动定额、奖励制度,或未征求基层员工代表组织意见即制定薪酬等级表,将被罚款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

同等罚款也适用于未提供工资单或提供不合规工资单、同工不同酬或性别歧视的行为。

超时加班罚款高达7500万越南盾

根据现行规定,正常条件下员工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8小时。若按周安排工作,企业可安排每日最多10小时但每周仍不超过48小时,并需通知员工。国家鼓励企业采用每周40小时工作制。

加班时间每月不超过40小时,每年不超过200小时。部分行业如纺织、皮革、电子、农林渔业、电力、电信、炼油、给排水等,每年可安排最多300小时加班。

若安排正常工作时间超限或未经员工同意即要求加班,雇主将被罚款2000万至2500万越南盾。但国防安全、保护生命财产、预防和补救自然灾害及疫情等特殊情况不受此限。

若加班时间超限或未保证工间休息、换班休息,雇主将被罚款500万至7500万越南盾,具体取决于受影响人数。

若不允许员工按规定休事假或无薪假,或未书面通知劳动部门关于每年加班超过200至300小时的情况,雇主将被罚款200万至500万越南盾。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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