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中央不安排调整乡级行政区划

越南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中央不安排调整乡级行政区划

在三中全会决议贯彻会议上发言时,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强调,已统一认识,部署必须明确事项、明确人员、明确时限、明确效果、明确责任。

执行质量是衡量领导能力、执政能力和系统运行效率的标尺,必须将认识转化为行动,将决心转化为成果。

国家不重新审查各时期土地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合法土地使用权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深入贯彻并组织落实好一些问题。

其中统一认识,掌握中央指导思路、新观点以及各项决策和战略转折之间的有机联系,正确理解以统一行动。

在党的建设中,必须将“建设”与“反对”相结合,严肃纪律与鼓励创新相结合。执行党章必须绝对遵守党章,正确行使权限;新问题需要试点,必须明确范围、期限、责任并进行总结。

关于党员不得做的事项的规定,有助于识别和阻止违规,使干部、党员自我反省、自我纠正,同时保护敢想、敢做、敢担当的精神,为共同利益服务。

在空间和发展资源管理中,必须超越按行政区划、行业、领域、任期的分割,将每个地方、每种资源置于区域联系和国家利益的整体中。

完善土地法律必须坚持全民所有制原则,土地是国家特殊资源,是生存和发展空间。

土地管理和使用必须确保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有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人民对党和国家的信心。

国家不重新审查各时期土地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国家保障被征地者的住房和生计改善。

发展海洋经济必须与保护生态系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维护国家主权和发展相结合。

发展模式创新不仅是调整增长,更是创新创造、分配和享受发展成果的方式;以人民和人为本、为主体、为目标、为动力。

在国家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中,必须贯彻安全与发展之间的统一关系。发展必须增强潜力和韧性;安全保障必须维护发展稳定环境……

越南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中央不安排调整乡级行政区划

中央不安排调整乡级行政区划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还提出紧急要求,将各项决策同步具体化为符合实际的行动计划方案,有重点、有优先次序、任务之间衔接。

关于两级地方政府系统,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明确表示,中央不安排调整乡级行政区划,因为整个系统基本稳定高效运行。

哪个省、市确实需要调整,依据党的主张、国家法律、规划、管理实际和人民的正当愿望,向有权机关提出决定。

“调整行政区划的方案必须科学、慎重、可行,形成共识,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坚决摒弃‘方便干部、辛苦人民’的思想。省委常委会、省委执行委员会必须对建议负责。”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补充强调。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还明确了关于提高组织执行能力、确保政治系统顺畅高效运行条件的各项任务。

其中,中央聚焦战略、体制、共享平台、大资源和检查。省级具体化主张,组织发展空间,协调资源,保障乡级顺畅运行条件。

乡级是公共治理的前线,直接处理人民和企业的所有需求和工作;必须具备治理发展的能力。必须在组织实施工作中自我成长。

中央向地方分权。省级将乡级能够承担的任务下放。乡级必须努力承担被赋予的任务,不能向上推卸属于自身职责的事务。

当乡级缺乏执行条件时,省级必须主动解决,如果工作内容超出权限,则报告中央审议。每项任务必须有主要责任人,有明确的协调机制,有共享数据源,结果可衡量。

关于分级分权,必须与人力、财政、数据、技术和权力控制同步。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继续建设具备足够素质、能力、威信、与任务相称的干部队伍,突出榜样责任和领导者的决定性作用。

同时建立严格的执行纪律,加强检查、监督、信息、宣传,以数据、产品、实际结果评估,以人民利益和满意度为最终衡量标准。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建议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地方、领导者立即着手工作,确定正确重点,明确责任人、责任、进度,确保足够的执行条件。

工作成果必须通过实际变化、服务效果和人民满意度来检验。

(编译:张悦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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