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泰来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黄清坊表示,该乡已暂停“飞艇”活动以进行检查。
此前,社交媒体上出现多段视频,记录乘客乘坐一艘快速飞驰在水面上的小艇,在小河道中蜿蜒穿行。
许多人评论称,如果不确保安全条件,这项活动非常危险且潜藏风险。
甚至只需一个小疏忽或碰到水下障碍物,小艇就可能侧翻或失控。
据泰来乡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陈龙湖称,上述活动由R.T单位实施。
R.T注册的经营范围是运营旅游线路、出租机械设备和有形物品(不含驾驶员)、流动餐饮服务。
经泰来乡文化与社会处和公安检查,上述高速小艇活动未按照政府2017年12月31日颁布的第168/2017/NĐ-CP号法令《旅游法若干条款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具体而言,该单位在经营可能危及游客生命健康的旅游产品时,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同时,R.T也未向文化、体育与旅游厅报告上述活动,且未按规定进行车辆登记。
因此,职能机构要求该单位暂停为游客提供“飞艇”服务,以完善安全手续和条件。
该单位必须向旅游管理部门登记,建立档案以便进行安全评估,并按规定向公安部门进行车辆登记。
目前,R.T已暂停该项活动。职能机构也在检查社交媒体上的宣传内容,并要求删除未经许可的活动信息。
(编译:Jon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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