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法院还判处阮怀义(36岁,玲的顾问)终身监禁;阮世才(30岁,胡志明市人)14年有期徒刑,同因诈骗侵占财产罪。
审判委员会责令玲赔偿全部损失。
据案情,玲担任进发房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主要业务为房地产经营。

进发房屋公司在河内、岘港和胡志明市设立了多家分支机构和办事处。2019年至2022年间,玲签署了多份在胡志明市及平阳省、平福省、隆安省、太原省等地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合同,用于经营摊位、出租办公室、钟点旅馆、服务型出租屋、超市租赁、停车场、咖啡销售等业务。
尽管明知许多地块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玲仍签署了投资建设短期出租房的商业合作合同,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润(年化36%),以此收取众多投资者的资金,然后用于其他目的。

初期,玲向投资者支付了几个月的利润,随后停止支付并侵吞了出资款。起诉书认定,玲共签署了479份出租房建设商业合作合同,侵吞了超过1270亿越南盾的资金,涉及269名受害者。
阮怀义作为进发房屋公司的战略顾问,从经营成果中获得0.25%的佣金。他还直接招揽投资者签署商业合作合同,以获取1.5%至10%的销售佣金。他协助玲签署合同,侵占受害者钱财,获利超过72亿越南盾。
阮世才并不认识公安部或胡志明市公安厅的任何领导,但在得知玲被多人举报后,要求玲提供资金,以便他找人帮忙。
才联系了河(身份信息不详),河自称是检察官,可以帮助玲免于被起诉。随后,才从玲处收取了30亿越南盾转给河。在调查过程中,玲举报阮世才通过承诺帮助她免于刑事处罚,侵吞了超过30亿越南盾。
(编译:Jon;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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