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担任中央指导委员会主任,负责总结实践并研究修改补充党章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担任中央指导委员会主任,负责总结实践并研究修改补充党章

代表政治局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签署决定成立中央指导委员会,负责总结实践并研究修改补充党章

根据政治局决定,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担任指导委员会主任。

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包括: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中央组织部部长阮玉玉(常务副主任)。

指导委员会成员共44名,其中包括: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裴氏明怀;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士清;中央宣教与民运部部长郑文决;

中央内政部部长黎明智;中央政策战略部部长阮清毅;常务副总理范嘉笃;国会常务副主席杜文战;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大将潘文江;公安部长、大将梁三光;外交部长黎怀忠。

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主任阮仲义;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院长段明训;河内市委书记陈德胜;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流光;

国家副主席武氏映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文广;中央理论委员会主席阮春胜,以及多个中央部委、省市的领导。

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共13名。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担任指导委员会常务负责人。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担任指导委员会常务副负责人。

根据决定,指导委员会的任务和权限包括:指导总结实践并研究修改补充党章;起草修改补充后的党章草案,提交政治局、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并呈报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决定。指导委员会将分配成员任务并颁布工作规则。

指导委员会实行兼职工作制度。指导委员会成员按照委员会和主任的分工执行任务。指导委员会下设编辑组,由指导委员会决定成立。

根据决定,中央组织部为指导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指导委员会可使用党中央委员会的印章和中央组织部的印章用于工作。指导委员会在完成任务后自行解散。

(编译:Eric;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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