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下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对关于修改、补充《无线电频率法》《电信法》《电子交易法》和《技术转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提出意见。该法律草案预计8月24日国会通过。
科技部部长武海军表示,草案重点是简化行政手续和经营条件;推进分级分权,完善电信基础设施发展的法律走廊。
对于《技术转让法》,草案将一部分权限从总理转移到科技部,以增强专业管理机构的主动性,缩短政策制定和颁布时间。
具体而言,科技部被指定牵头,会同各部委、省级人民委员会和相关机构,制定关于技术进口、发展科技市场、促进技术转让、应用和革新的计划、提案和政策。
该部可颁布属于权限内的计划、提案和政策;超出权限的必须呈请有权机关审议决定。该部还牵头制定和颁布国家科技市场发展计划。
据政府称,这一规定符合《政府组织法》《科学、技术和创新法》,同时不丧失对重大、跨部门问题呈请有权机关的机制。
国家级计划仍须由包括各部委、地方和专家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必要性、目标、预期结果、可行性、商业化能力和社会经济影响。
将省级人民委员会补充到协调机构中,有助于政策更加贴近地方实际,明确资源,更有利于实施。

针对将重心从进口转向接收和掌握技术(尤其是在医疗领域)的建议,政府认为现行法律已经对知识转让、专业流程、培训、技术支持、运营和维护进行了规范。
关于定价、核心技术支持和预算使用效率的内容已在现行法律中规定,或将在全面修订《技术转让法》时继续研究。
关于移动基础设施,草案补充了旨在发展和有效利用被动电信技术基础设施的规定,以满足使用高频段网络部署的需求。
企业必须制定5年和年度被动基础设施发展计划,同时提供数据供管理机构监测和定向网络。政府将继续完善规定,为投资创造便利,提高共享能力并优化基础设施。
该法律草案还建议废除、简化或修改54项经营条件,并废除两项行政手续。政府表示,每项内容均已对管理目标、需要控制的风险和替代工具进行了评估。
承担事后监察的机构、检查方式、用于管理的数据和处理违规的措施也得到明确,以避免在削减手续后产生法律空白。
科学、技术和环境委员会赞成草案的各重大政策组,其中包括将一些权限从总理转移到科技部。
审议机构建议政府和科技部尽早颁布指导文件,确保与法律同时生效;为事后监察配置资源,特别是关于无线电频率、国家域名“.vn”和数字签名认证服务。
(编译:李程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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