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越南“一站式”干部不再独自扛下一切

让越南“一站式”干部不再独自扛下一切

有一段时间,当我还在担任第五郡经济发展支持与劳务供应中心(CEDALS)副主任时,我经常遇到一些小商户前来询问成立企业、数字签名、电子发票等手续。

许多人善于经商、了解市场,却在一套行政材料面前手足无措。有人拿着一叠文件来到中心,非常实在地问:“现在我得从哪里开始?”这个问题让我至今难忘。

在很多情况下,民众和企业首先需要的是一个能明确告诉他们材料缺什么、错在哪里、该如何补充,以免多次往返的地方。

当时,CEDALS与相关服务提供单位对接,为企业和商户提供支持。该中心不负责审批,不代替国家机关签署文件,也不决定材料是否获批。我们只指导准备材料、核对信息并对接所需服务。

“客户的笑容就是我们的幸福”这句口号因此成了一把非常贴近生活的标尺。民众少跑路,企业从一开始就知道材料是对的,干部也能减少处理重复的形式性错误的时间。

2026年8月24日获国会通过的《城市发展法》第九条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为行政手续办理支持类专业、业务活动的社会化确立了法律基础。

该法还规定,胡志明市自法律通过之日起着手制定和颁布实施细则文件。这是该市在办理材料需求巨大、而行政机构仍须精简运转的条件下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依据。

该法也明确划出了这一机制的界限。社会化不得改变国家机关的权限与责任;不得把国家管理权限移交给外部个人和组织;不得增加行政机构的编制。

该法同时要求保障民众的选择权、公开透明、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因此,外部组织只能参与被允许的支持性活动,而国家机关仍负责并承担与公共权力相关的那部分工作。

实施权限也有具体划分。市人民议会规定受控的社会化机制、服务价格框架、支持政策以及实施资源。

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哪些活动可以社会化,并组织检查、评估效果和处理违规行为。这样的分工有助于从机制出台到运行过程都明确责任。

在此基础上,该市可以考虑将在线申报指导、材料组成初步核查、文件数字化和表格咨询等环节社会化。这些工作有助于民众在国家机关受理和处理之前把材料准备得更完整。

然而,民众必须有权自行办理手续或选择支持单位,绝不能形成“想快就得走‘旁门’”的心态。价格框架、供给单位、工作范围和品质标准都应公开,使支持性服务不至于变成一项强制支出。

数据是必须严格管控的问题。支持组织只能接触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最少信息,访问权限按角色划分,所有操作都必须可追溯。

实施应从流程规范、风险较低的环节开始。效果应以需补充材料的比例、往返次数、处理时间、成本、满意度以及一站式干部的工作量来衡量。如果服务未能减少差错,或产生不透明的费用,主管部门必须及时调整和处理。

从CEDALS的经历出发,我相信行政手续支持活动的社会化并非陌生之事。《城市发展法》已为这种做法设定了清晰的法律框架。接下来的工作,是审慎地具体化,让材料准备得更准确、民众少跑路、干部有条件专注于审定和决定。到那时,一站式干部不必再承担本可交由外部专业组织完成的工作,而国家依然完整保有对人民的权限与责任。

(编译:李程;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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