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1日,岘港公安局交警处表示,在运输经营活动中开展高峰检查处理违规行为期间,和仁交警站(隶属岘港公安局交警处)已加强巡逻,集中发现和处理未进行运输经营但收费载客的汽车(拼车 - 记者)。
9月10日下午,在14B国道上,由阮文绍大尉担任组长的和仁交警站工作组拦停检查了一辆小汽车。
经检查确定,司机为L.A.N.Y.(26岁,寓居广义省锦成坊)。
该司机承认已建立群组,通过社交媒体接客,按广义-岘港线路载客,价格为30万越南盾/人。
检查时,车上载有5名乘客,而该车未注册运输经营,没有营运标志,并使用白色底车牌。
工作组已立卷,按规定处理该事件。
据交警介绍,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司机可能被罚款高达1400万越南盾,车主可能被罚款高达1200万越南盾。
交警还提醒,使用私家车收费载客,若不符合运输经营条件,潜藏许多交通安全风险,同时影响运输经营环境。
未来,岘港交警将继续加强检查,严肃处理非法运输经营车辆,为保障辖区交通秩序和安全作出贡献。
(编译:李程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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