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岘港抢劫并强迫24岁女孩发生性关系案:凶手曾自愿登记戒毒治疗

越南岘港抢劫并强迫24岁女孩发生性关系案:凶手曾自愿登记戒毒治疗

据《青年报》报道,岘港市公安近日逮捕了阮黄恩(27岁,住岘港市盛平乡大安村),该嫌疑人拦停多辆车辆抢劫财物,随后于9月5日下午抢劫并强奸了一名24岁女子。

据盛平乡的报告,阮黄恩有两项前科,分别是有意伤害罪和非法储存毒品罪。

具体而言,2019年11月,广南省(旧)仙福县人民法院以有意伤害罪判处阮黄恩2年6个月有期徒刑。

2022年4月,阮黄恩服完刑期返回地方。

至2023年2月6日,仙福县(旧)人民法院决定将其送入治疗机构,期限18个月。

2024年6月,河内市(旧)黄梅郡人民法院以非法储存毒品罪判处阮黄恩1年8个月有期徒刑。

服完刑期后,阮黄恩未按规定返回地方报到;盛平乡也未收到阮黄恩的刑满释放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4月13日,阮黄恩到盛平乡公安提交自愿登记参加美沙酮替代疗法戒毒治疗的申请。

4月14日,盛平乡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同意阮黄恩在岘港市疾病控制中心接受美沙酮替代疗法戒毒治疗。

至9月4日,岘港市疾病控制中心发布通知,自9月3日起终止对阮黄恩的美沙酮替代疗法戒毒治疗,理由是其擅自停止服药超过30天(违反政府2024年10月28日第141/2024/NĐ-CP号法令)。

盛平乡表示,在收到岘港市疾病控制中心的通知后,9月4日,盛平乡公安对阮黄恩进行核实,但该嫌疑人不在地方。

越南岘港抢劫并强迫24岁女孩发生性关系案:凶手曾自愿登记戒毒治疗

在该嫌疑人参加美沙酮治疗期间,盛平乡公安经常与其家属、7A村(现为大安村)人民委员会以及居住在其母亲家附近的邻居联系,但无人知道阮黄恩的具体住处。

岘港市公安的初步调查结果确定,9月5日下午,阮黄恩拦停3辆车,抢走骑摩托车者的一部手机、客车乘客的150万越盾,致客车司机受伤,并损坏客车和一辆汽车。

此外,该嫌疑人还拦路控制一名骑摩托车的24岁女子,使用暴力强迫其违背意愿发生性关系,随后还强迫受害者交出50万越盾。

扩大调查后,公安还逮捕了阮武忠,又名忠“牛”(35岁,住盛平乡),该嫌疑人与毒品案件有关。忠“牛”有两项前科,分别是抢夺财产罪和有意伤害罪。

(编译:Eric;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7081/

(0)
上一篇 59分钟前
下一篇 55分钟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