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4日,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常务副总理范嘉肃在审查道路车辆安全距离规定会议上的结论通知。
对适用安全距离违规处罚的高速公路路段设置标志牌
副总理对公安部、建设部及各部委、地方在落实交通秩序与安全法律规定方面所作的努力予以肯定和高度评价,为保障交通畅通、安全作出贡献。
然而,在落实安全距离规定的过程中,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
为确保便利、安全,副总理要求加强宣传,要求并动员驾驶员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自觉与相邻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建设部牵头,会同有关机关研究修改补充第38号通知,确保同步,充分满足道路上车辆,尤其是高速公路上车速与安全距离的实际要求。
其中,需注意安全距离的规定必须与车速、桥梁道路条件、交通密度、地形、天气及其他影响因素相适应,以按照《道路交通法》和《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的规定保障交通安全。
副总理要求在近期,建设部应紧急会同公安部及有关机关、地方,对适用不遵守安全距离规定处罚的高速公路路段设置标志牌,让驾驶员知晓并按规定执行。
违法行为处理必须有适当路线图
公安部被责成将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情形纳入驾照培训课程,其中包括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确保安全距离的情形。
违法行为处理必须有适当的路线图,并结合对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指导。同时,副总理要求必须充分保障基础设施、设备、标准、规程等条件后方可实施。
结论指出:“在开展处罚活动过程中,绝对不得造成交通拥堵和冲突,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车流密度增大时。”
(编译:李程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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