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查后,嘉莱省确定这8名干部均符合第178号议定书的退休条件,并建议内务部审议并统一解决上述案例的待遇。
为何3名干部虽任务完成良好却获准按第178号议定书退休?
此前,国家审计署结论指出,嘉莱省有3名担任农业与环境厅领导、管理职务的干部因不满足任务要求而被安排离职,而最近3年的评估结果均为任务完成良好,不属于必须立即解决的情况。
这些干部包括:H.P.N.先生——土地分局局长;N.Đ.N.先生——畜牧与兽医分局行政-综合处代理处长;H.T.N.A.女士——土地登记办公室计划-财政处处长。
经检查,嘉莱省人民委员会发现H.P.N.先生提前退休时距离退休年龄尚有4年6个月工作时间。N.Đ.N.先生提前退休时距离退休年龄尚有4年7个月工作时间。H.T.N.A.女士提前退休时距离退休年龄尚有8年3个月工作时间。
这3人的工作单位均基于嘉莱-平定两省职能单位合并而进行重组。因此,他们均属于机构调整直接受影响的对象。
此外,这些个人自愿申请提前退休,经农业与环境厅领导集体和厅党委审议,一致同意按政策解决。
据嘉莱省人民委员会称,这3人最近3年的年度评估结果均为任务完成良好。但在审议解决待遇时,厅领导集体评论、评估认为其不满足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不符合创新标准……因此不属于优先留用对象。
3名提前退休干部不符合低于正常年龄退休的条件
国家审计署点名的另外2名干部是:P.T.C.先生——卫生厅组织干部处副处长;L.T.M.T.女士——教育与培训厅财政-计划处副处长。
据嘉莱省人民委员会称,C.先生提前退休时距离退休年龄尚有8年2个月工作时间。C.先生所在单位因两省合并而重组,因此他属于机构组织调整直接受影响的情况。
同样,T.女士因工作单位在两省之间重组而被安排离职。两人均提交了离职申请,并经厅领导集体审议,一致同意按第178号议定书的规定解决。
此外,有3名在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地区工作的干部,国家审计署结论认为在未核查其在该地区工作年限是否满足解决离职条件的情况下安排其离职不符合规定。
这些干部包括:V.D.C.先生——Ia Púch乡退伍军人协会主席;N.V.T.先生——Ia O乡人民委员会主席;P.H.V.先生——Đăk Kơ Ning乡人民委员会主席。
经审查,嘉莱省人民委员会结论认为,上述3例均在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地区工作,但在该地区工作未满15年,不属于在正常劳动条件下低于退休年龄退休的对象(提前5年——PV)。因此,他们符合按第178号议定书享受提前退休政策的条件。
基于上述核查结果,嘉莱省人民委员会建议内务部审议并统一为这些案例解决第178号政策待遇。
(编译:Jon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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