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正在审议《电力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其中提出对居民生活用电按高峰、低谷和平时段计价。草案于10月20日下午提交国会讨论,现行居民电价仍采用阶梯计价。越南工商部代表强调,这一政策只在“技术条件允许”时适用。
根据工商部第963/QĐ-BCT号决定,电力系统高峰时段为周一至周六17时30分至22时30分,周日不设高峰时段,目前仅适用于生产经营和服务领域。越南电力集团(EVN)经营部门负责人阮国勇表示,从阶梯计价转为分时段计价,原则上应“不提高平均电价”。能源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吴俊杰提出“收入中性”原则,即新计价方式下从转用客户群体收取的总金额与旧方式持平;他同时认为,由于多数家庭用电集中在晚间,不少家庭的电费可能增加。
国会主席陈青敏要求按具体情景评估影响,考虑各类家庭电费账单的变动,并确保计量系统准确、透明。他提到,民众往往只收到账单后付款,缺乏核对实际用电量的条件,并建议电价框架的制定和审定机构应更加独立,不再像以往那样交由EVN自行制定。国会代表谢氏燕警告,若政策设计不当,难以调整作息的人群可能承担更高费用。
技术层面,越南电力集团数据显示,截至6月,在近3200万各类客户中电子电表约占99.9%。电力局副局长裴国雄表示,若要按小时计费,“必须改造电表系统,使其能计量三个时段的用电量”。他并称,居民客户暂不实施分时段电价,管理机构将在充分评估影响后决定实施时间,各时段的具体电价尚未公布。
河内河东郡五口之家的黎氏贤每月电费约100万越盾,她对《前锋报》表示,家庭可以省电,但并非所有生活安排都能挪到其他时段。乂安省的黎孟强说,洗衣机可以晚点开,但不能让全家等到夜里才做饭洗澡。Soha的自愿读者调查中,在4607份回答里仅15.8%表示可以把做晚饭移出高峰时段;每月电费超过200万越盾的群体中,34.3%表示“几乎无法把任何家务挪时段”,高于每月100万越盾以下群体的22.1%。
专家还就实施路径提出建议。吴俊杰主张先对用电量较大的家庭试点,例如每月用电约500千瓦时以上者,而非一律适用。专家陶日定对VTC新闻表示,工厂可主动排班避开高价电,家庭则通常把做饭、洗衣、学习集中在晚间;他提醒,过早煮饭再长时间保温未必更省电。Soha据此以厂商公布功率作假设测算:1.8升电饭煲临近饭点煮一餐约1565越盾,提前煮并保温6小时约1874越盾,保温12小时约2533越盾,约为前者的1.6倍。该测算采用目前适用于6千伏以下生产客户的时段电价,未含增值税,居民各时段电价尚未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