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北宁省公安机关发布警示,提醒民众不要出借、买卖或出租银行账户,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活动。警方表示,此类行为不仅威胁支付安全,账户持有人也可能因账户被用于犯罪而面临调查和法律责任。
警方介绍,不法分子常通过Facebook、Zalo等社交平台发布招募“合作者”的信息,以佣金为诱饵,诱使民众开设银行账户、出租账户或代为接收、转移资金。账户一旦到手,便被用于接收、中转或掩饰非法资金,增加资金追溯和犯罪调查的难度。部分民众因法律意识不足或贪图眼前利益,将账户信息和使用权交给他人,直至账户涉案才意识到后果。
根据2024年5月15日第52/2024/NĐ-CP号法令第8条第5款,买卖、出租、出借支付账户及买卖账户信息均被明令禁止。2025年12月25日第340/2025/NĐ-CP号法令(自2026年2月9日生效)第30条规定,上述行为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可处以行政罚款:涉及1至10个账户的,罚款1亿至1.5亿越南盾;涉及10个以上账户的,罚款1.5亿至2亿越南盾。
警方强调,账户持有人未直接实施犯罪,并不意味着当然免除法律责任。根据行为性质、程度和后果,违规者还可能被依据《刑法》相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诈骗侵占财产、利用计算机网络或电信网络侵占财产、洗钱等。
为降低账户被利用的风险,警方建议民众不要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要向他人提供密码、OTP验证码、登录信息等安全数据,也不要将银行卡或交易验证工具交给无权使用的人。对网络上来源不明的“代收代付”赚佣金邀请应保持警惕;发现异常交易或怀疑账户被用于违法活动时,应主动联系银行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