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29日在全体会议上讨论《中小企业发展法》草案,目标是完善法律框架,推动这一活跃经济领域可持续发展。多名代表在发言中肯定草案的必要性和多项革新,同时就扶持政策的连续性、资金落实和适用范围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代表潘氏垂玲(清化省代表团)指出,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8%,另有数以百万计的经营户,对保障经济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她认为,除解决眼前问题外,还应为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创造条件,并提出三组重点问题,其中强调按企业升级进程提供持续扶持。

潘氏垂玲说,企业为满足大客户要求通常需要一至两年完成升级,但扶持活动往往集中在财政年度最后六个月,形成“节奏错位”。她建议草案明确规定实施时间、全阶段经费和成果节点,使扶持任务能够跨财政年度衔接。她还引述财政部对近500家中小企业的调查说,仅约9%的受访企业反馈能够获得相关政策,因此需要更有效的组织实施,让国家资金落到正确对象。

代表陈英俊(胡志明市代表团)表示强烈支持草案,并肯定扶持中小企业可持续经营的政策。他建议进一步明确对为残疾人、妇女创造就业,或为低收入者提供基本服务的企业,在范围、标准和扶持额度上的规定,并强调政策效果应以真正站稳脚跟、自主发展的企业数量来衡量。

围绕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代表杨克梅(林同省代表团)赞同采用上一年的数据以便核验,但指出草案尚未明确新设企业、多行业经营企业,以及在享受扶持期间超过门槛的企业如何认定。他建议由政府具体规定规模认定方式和对合法扶持承诺的处理,避免企业因成长超过门槛而突然被终止扶持。他还就基础设施投资扶持权限和土地租金减免政策,建议明确保障机制、公开扶持前后的租金价格,并将扶持额度与地方预算承受能力挂钩。

代表黎黄英(嘉莱省代表团)认为,政策应真正延伸到加工制造环节,这些单位对长期资金、冷库和认证费用有迫切需求,以深入参与国际市场。他以咖啡产业为例指出,出口初级产品使不少附加值留在国外,建议补充关于使用基础设施承诺期限和违规退还扶持的具体规定,并调整企业使用国家数据信息费用的相关内容,使其与2024年《数据法》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