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越兴坊人民委员会10月29日通报,当地一个高层住宅项目在施工地下室期间发生工程事故,导致邻近的阮明珠街1号巷路面塌陷开裂。据坊方初步统计,受损路段长约50米、宽约15米,平均深度约3.5米。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也未记录到过往交通参与者财产损失。

据越兴坊通报,事故发生在10月28日11时左右,地点为软件技术园区内由宋禄房地产投资股份公司(Công ty Song Lộc)作为投资方的高层住宅A2-CT1和A4-CT3项目。施工过程中锚索断裂,拉森钢板桩折断,进而引发路面下沉开裂。坊方表示,该项目于6月10日获市里批准投资主张并接受投资方,用地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

同一区域另一处由守德基础设施投资发展股份公司作为投资方的低层住宅项目也受到影响。坊方称,该项目部分围墙、游泳池和门前大厅出现下沉,项目内部道路塌陷长约5米、宽约10米、深2至3米。越兴坊已要求投资方尽快采取补救措施,监测事故区域,并防止路面及周边钢板桩继续下沉。

事故前,河内市建设厅已于10月15日致函相关各方,指出宋禄公司项目施工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建设厅援引交通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委员会的报告称,该项目在未达成交通衔接协议、未取得施工许可的情况下组织施工,已导致多条街道路面损坏、下沉和开裂,包括武德慎街与陶廷练街交叉口下沉3厘米、陶世俊街下沉5厘米、陶亨路口与越兴街交叉处下沉12厘米、越兴街下沉10厘米。建设厅认定这严重违反国家关于公路基础设施保护的规定。

建设厅在10月15日的函件中要求宋禄公司立即停止施工,直至具备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的措施;同时要求该公司编制在运营道路上施工的许可档案,包括交通安全方案和基础设施安全方案,报建设厅按规定审议批准。建设厅还表示,若经认定因未落实该厅要求的安全措施而发生交通安全或基础设施安全事故,宋禄公司须承担全面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