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与培训部于10月29日发布决定,在胡志明市设立人民公安学院分校和人民安全学院分校,同时将公安、安全两所高等专科学校分别并入对应学院。上述决定自2026年12月1日起生效。
具体安排是,以人民公安大学为基础设立人民公安学院胡志明市分校,并将人民公安第一高等专科学校和人民公安第二高等专科学校并入人民公安学院;以人民安全大学为基础设立人民安全学院胡志明市分校,并将人民安全第一高等专科学校并入人民安全学院。
决定规定,接收单位继续对合并前已招收的学员履行权利和义务,直至其课程结束。合并实施须确保不中断培训活动、学习成绩认定以及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的颁发,并保障教师、劳动者、学员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