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从居民家犬失窃案入手,追查出一条跨省盗捕、运输和销售链条,并处理了越南北部多名收购狗肉的店主。胡志明市公安局刑警处通报,今年年初以来,职能部门已发现并处理26起相关案件,涉及54名对象,追回并归还了部分民众财产。
警方介绍,这些案件背后是有组织的团伙活动。他们使用自制电击枪和悬挂假车牌车辆作案,一夜之间可盗走数十只狗,随后集中收集、运输,再到多个地方销售。警方认为,这类行为不仅侵犯财产,还在被发现和追捕时威胁民众与执法人员的安全。
调查进一步指向消费端。通过追查和分析交易数据,警方确定河内、海防、兴安和宁平四个经常性收购点,各方交易总额超过8.6亿越南盾,对应逾10吨狗肉。胡志明市警方称,收购场所明知财产来源仍进行交易,会为盗捕者继续作案提供条件;一名调查干部表示,如果没有收购和销售渠道,盗狗问题难以反复出现。
类似手法也出现在猫只案件。6月,刑警处破获一个专门盗捕、收集猫只并跨省销售的团伙,该团伙供称在多个地区布设陷阱约三年。警方在西宁省和灵春坊查获500多只猫,其中约400只仍存活。7月8日,东盛乡警方查获50只猫、55个捕兽夹及相关工具,并认定该团伙共盗销约2700只猫,12名相关人员被起诉,查获猫只经核实后归还主人,其余由相关部门照料。
10月8日,刑警处与同奈省警方检查阮伯龙(1997年生,常住隆平坊)的住所,在汽车上发现21只死狗及相关工具,进一步检查又查获32只狗和57只猫的已加工肉品。警方认定,该团伙在寻找目标、盗捕、运输、初加工、寻找销路和分赃等环节均有分工。
胡志明市警方表示,将继续依法处理从直接盗捕到收购、销售的各个环节,并提醒经营、收购、运输和屠宰动物的场所遵守法律规定、管控商品来源,不得收购和销售来源不明的畜养动物,尤其是明知属于他人犯罪所得仍予交易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