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從居民家犬失竊案入手,追查出一條跨省盜捕、運輸和銷售鏈條,並處理了越南北部多名收購狗肉的店主。胡志明市公安局刑警處通報,今年年初以來,職能部門已發現並處理26起相關案件,涉及54名對象,追回並歸還了部分民眾財產。

警方介紹,這些案件背後是有組織的團伙活動。他們使用自制電擊槍和懸掛假車牌車輛作案,一夜之間可盜走數十隻狗,隨後集中收集、運輸,再到多個地方銷售。警方認為,這類行為不僅侵犯財產,還在被發現和追捕時威脅民眾與執法人員的安全。

調查進一步指向消費端。通過追查和分析交易數據,警方確定河內、海防、興安和寧平四個經常性收購點,各方交易總額超過8.6億越南盾,對應逾10噸狗肉。胡志明市警方稱,收購場所明知財產來源仍進行交易,會為盜捕者繼續作案提供條件;一名調查干部表示,如果沒有收購和銷售渠道,盜狗問題難以反覆出現。

類似手法也出現在貓只案件。6月,刑警處破獲一個專門盜捕、收集貓只並跨省銷售的團伙,該團伙供稱在多個地區佈設陷阱約三年。警方在西寧省和靈春坊查獲500多隻貓,其中約400只仍存活。7月8日,東盛鄉警方查獲50只貓、55個捕獸夾及相關工具,並認定該團伙共盜銷約2700只貓,12名相關人員被起訴,查獲貓只經核實後歸還主人,其餘由相關部門照料。

10月8日,刑警處與同奈省警方檢查阮伯龍(1997年生,常住隆平坊)的住所,在汽車上發現21只死狗及相關工具,進一步檢查又查獲32只狗和57只貓的已加工肉品。警方認定,該團伙在尋找目標、盜捕、運輸、初加工、尋找銷路和分贓等環節均有分工。

胡志明市警方表示,將繼續依法處理從直接盜捕到收購、銷售的各個環節,並提醒經營、收購、運輸和屠宰動物的場所遵守法律規定、管控商品來源,不得收購和銷售來源不明的畜養動物,尤其是明知屬於他人犯罪所得仍予交易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