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1月3日下午在全体会议厅讨论《电力法》修订草案,工贸部长黎孟雄在会上吸收并解释国会代表关注的多项内容。他表示,此次修订聚焦三大核心目标:落实政治局关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第70-NQ/TW号决议、将国会第253/2025/QH15号决议中的特殊机制政策法律化,以及解决分级分权、行政手续改革和电力规划与项目推进中的堵点。

在电力规划方面,草案第10条第4款规定电力规划的基本要求,包括更新大负荷、基荷电源结构、灵活电源、备用容量以及分阶段供需调节,力求电源、电网与负荷需求同步。黎孟雄说,政府正指导工贸部更新调整第八个电力规划,使其符合实际情况和近期已修订的法律规定。

针对电源和电网投资机制,黎孟雄承认,过去手续和投资机制上的障碍影响大型电源、基荷电源尤其是液化天然气(LNG)发电的推进。草案补充控制投资参与方风险的内容,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但强调不能把投资过程中的全部风险转给国家、最终计入民众成本。草案还在电价结构中增加容量成本部分,以保证电厂可用性。

在购电合同谈判上,草案规定谈判依据项目招标结果和框架电价内的电价,作为签约基础,以减少谈判拖延。对于可再生能源,黎孟雄称其具有不连续、边际成本接近于零、不具备调节性三个特点,因此可再生能源比重和进度须与智能电网完善升级同步,草案已提出相应机制。海上风电则因投资大、技术高且直接关联国防安全,起草机关将继续吸收代表意见完善机制,并区分海上风电与近岸风电。

关于电价、电费支持和取消交叉补贴,草案第5条第12款b点规定电价按市场机制形成、国家调控,符合竞争性电力市场发展水平并保障国家能源安全。黎孟雄说,根据第72/2025/NĐ-CP号和第278/2026/NĐ-CP号议定,越南电力集团(EVN)须在每个财年结束前公布成本结构,工贸部、财政部会同国家审计署审计评估并在工贸部网站公开。发电价格框架将交由不属于发电单位、隶属国家管理机关的独立单位制定,以保证独立、客观和及时。

电费支持方面,第28/2014/QĐ-TTg号和第14/2025/QĐ-TTg号决定已规定电价结构和财政对弱势群体的支持额度,相当于每户每月30千瓦时,按居民生活用电第一档电价计算。取消电价交叉补贴涉及多类对象和地区,需充分评估后再实施。黎孟雄表示,政府将继续与国会各机构配合,吸收代表意见完善法案,提交国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