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内务部11月4日发布第12695号公文,要求各部委、地方核查并完善公立事业单位的岗位体系,确定人力需求,并据此制定2027-2031年阶段的编制方案。公文适用于政府系统及各级人民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公文,事业单位负责人须直接指导核查工作,依据单位职能、任务、权限及业务流程,按8个步骤和9类业务表格统一填报数据,确保数据贴近单位实际。各单位还须研究中央组织部10月19日第07号指导意见及此前第12176号公文,以保持口径衔接。

对于13个行业领域及辅助、服务岗位,单位须依据现行专业定额逐岗确定人力需求,包括人员定额、经济-技术定额和劳动定额。尚无专业定额的,则根据任务、工作、产品、工作量、频率、复杂度、质量、时间、地域、实施条件及所需能力等因素确定。内务部强调,岗位和人力配置须与行业、活动规模、专业定额、服务供给条件及自主程度相适应,并明确指出财务自主不等于不再管理用工数量。

在确定工作时间时,优先顺序为现行专业定额、已验证的参考时间、有来源且经确认的实测或抽样数据。内务部特别提醒,不得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当作实际工作时间。对于由多个岗位按专业流程共同完成的工作,单位须按流程分解为工序,每道工序对应一个岗位。

计算各岗位所需人数时,应选择与工作性质相符的方法。管理岗位按方法1确定;副职数量须依据组织机构和副职限额规定,不得默认适用副职上限。管理岗位人员直接从事专业工作的,如科长直接手术、校长直接授课,人力只在管理岗位计一次,专业工作量另行补充申报。已有人员定额的岗位,人力需求不得超过定额上限,确需超配须说明理由;上限不意味着必须配满,下限则为必须保证的底线,低于下限须说明。有经济-技术定额、劳动定额或可计量工作量、时间的岗位,按方法2即工时与工作量确定;研究、创作、表演艺术、深度咨询等难以标准化时间的工作,可按方法3,依据产品目录、进度、分工方案并参照同类单位确定。

对于2027-2031年编制方案,各单位须按年度制定人力需求和编制使用方案,与预测规模、自主路线图、服务外包及人员变动挂钩。内务部要求各部委、地方据此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核查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