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于2026年4月24日以477票赞成、489名代表参与表决的结果,通过《越南文化发展决议》。决议共13条,规定若干推动文化发展的机制与政策,其中明确每年11月24日为“越南文化日”。
根据决议,越南文化日当天,劳动者可休假并照领全额工资;在有权国家机关决定下,公立文化、体育场所当天的参观服务费可获免除或减免。决议同时鼓励民众、尤其是青年和儿童,在民族与国家的重大节日参加文化活动。
按2026年日历,11月24日为星期二。若劳动者每周休息日为星期六和星期日,且雇主依劳动法规定将11月23日星期一的工作日与休息日调换,则劳动者可在2026年越南文化日连休四天,即从11月21日星期六至11月24日星期二。劳动者也可与雇主协商使用年假或无薪假,以形成四天连休。
关于加班报酬,依2019年《劳动法》第98条,劳动者在文化日白天加班,至少可获400%的工资;夜间加班则至少可获490%的工资。具体数额取决于实际工作时间与班次。
另据政府办公厅2026年9月22日传达的副总理范氏清茶意见,政府总理已于2026年6月19日签发决定,批准2026至2030年“越南文化日——11月24日”纪念活动组织计划。副总理要求纪念活动庄重、务实、有深度和传播力,改变在礼堂举行庆典、会议的形式,转向广场、步行街、历史文化遗迹、博物馆、公园、村社文化馆等公共空间,开展社区体验活动。
上述意见还要求以民众、社区、文艺工作者、知识分子、企业和年轻一代为中心和主体,加强科技、数字化转型与人工智能应用,把文化发展与文化产业、遗产旅游和数字经济结合,并以民众的文化享受效果和社会传播程度作为评估标准。经费方面,要求国家预算与社会化资金协调使用,厉行节约,避免铺张和形式主义,逐步把“越南文化日——11月24日”建成国家文化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