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科技部11月4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该部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局局长阮克历在会上说明,新发布的通函对禁止进口的二手信息技术产品清单作出更新。他表示,禁止进口已使用过的信息技术产品并非新政策,越南自2007年起已实施相关限制,最近一次依据是2018年第11号通函;此次第63号通函旨在取代旧规,使商品清单与现行法律体系及HS编码相衔接。
根据通函,被列入禁止进口清单的包括属于HS编码8517组的智能手机和电信设备,属于HS编码8471组的计算机及自动数据处理设备,以及8470组的部分设备。此外,多种已使用的音响、录音录像设备、照相机、摄像机、显示器、投影仪、无线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和配件也在管理范围内。阮克历称,即使经过翻新、修理或更换零件,只要属于清单所列HS编码,仍可能被禁止进口。
科技部表示,这项管控旨在保护消费者和国内市场。该部指出,旧设备、损坏设备或来源不明的设备可能存在信息安全风险,导致个人数据泄露,也可能因电池和零部件老化引发起火爆炸,并增加电子垃圾。阮克历称,发布通函的目的之一是防止越南成为电子垃圾的接收地,同时为国内企业发展生产、经营和提升技术能力创造条件。
通函并未涵盖所有二手技术设备。科技部说明,部分符合规定条件的机械、生产线和设备仍可进口用于生产,尤其是在半导体领域,以及数字技术培训、研究和发展活动。用于专用目的或为外国商人加工后销往国外的进口情形,则按相关规定另行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