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中,草案修改、补充了考试或考核中的优先对象和加分点;公务员录用的对象、标准、条件、档案等。
与《青年报》交流时,原内务部副部长阮进廷博士表示,提议修改、补充考试、考核中的优先对象是合适、必要的,并建议进一步留住人才。
为了吸引人才进入公共部门,我们不应仅停留在提供一些优惠并等待人才主动前来,而应主动寻找、发现,从而吸引他们。职能部门应研究实施。
必须准确定位工作岗位
为了提高公务员质量,您认为需要哪些解决方案?
- 最重要的是,无论是考试、考核还是录用,都必须确保按规定执行。同时,公务员的招聘、管理、使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工作岗位原则进行。
实际上,尽管早已提出,但至今工作岗位的确定仍不够准确,从而导致许多环节未能落实。其中包括根据中央第27号决议改革工资政策。因此,最重要的是必须建立标准的工作岗位。
此外,需要制定政策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公共部门,以提高行政机构的运作效率。过去一段时间,党、国家、政府、各地已出台多项相关政策,吸引人才进入公共部门。
其中,自2017年起,政府已颁布关于吸引优秀毕业生和年轻科研人员作为干部来源的第140号法令。第179/2024号法令规定了吸引、重用人才在党、国家、越南祖国阵线及政治-社会组织中工作的政策,随后还有多项其他机制和政策。
在第170/2025号法令中,具体规定了公务员考试、考核、录用中的优先机制政策,涉及多种情况,如录用专家、科学家、优秀法学家、律师、杰出企业家等担任公务员。许多地方也出台了极具吸引力的支持政策机制以吸引人才。这些政策的实施在过去一段时间已取得一定成效。
建立有吸引力的工作环境
但现实中,吸引人才担任公务员仍存在一些限制。您认为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 实际上,通过观察,吸引人才担任公务员的政策已提供许多良好待遇,满足要求。但留住公共部门人才的问题仍存在限制,导致许多人才、有能力者从公共部门转向私营部门工作。原因有很多,但主要是由于为人才在公共部门创造的工作环境仍不够好。
因此,我认为需要实施一些解决方案。其中,当人才被录用、考核、招聘为公务员时,必须根据其能力、专长进行安排和使用。工作过程中必须尊重、倾听并认可他们的贡献和奉献。同时,在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时,也不应过于机械、行政化,用规定、时间等束缚他们。
最重要的是,领导、单位负责人必须始终懂得倾听和尊重人才。必须创造一个极其公平、平等、民主、透明的工作环境。当建立如此有吸引力的工作环境时,将有助于人才选择并安心工作。

研究增加河内市、胡志明市公务员收入
许多意见认为需要继续改善工资、津贴政策以留住公共部门人才?
- 继续改善工资或其他一些津贴政策以提高人才收入,从而留住公共部门人才是必要的。
但我个人认为,这未必能留住人才。相反,我认为,要想留住人才,现在必须考虑根据他们创造的具体成果产品来支付额外收入。这样会更好,确保更公平。
据此,对于科学家、专家等,在被录用为公务员后,如果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应考虑、计算根据该成果应用带来的价值比例进行奖励。
例如,一位科学家、专家研究出重大项目、技术,应用后获得100亿越南盾,可以考虑根据项目价值按3-5%甚至更高的比例奖励。这将更具吸引力。
或者,对于那些执行任务的公务员,如果产生具体成果,可以根据相应比例将这些成果与奖励挂钩。对于单位领导,如果领导、推动单位发展到一定程度,可以考虑根据成绩比例进行奖励。
对于河内市和胡志明市这两个大城市,您认为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来吸引人才?对公务员队伍有哪些特殊机制政策?
- 目前,胡志明市和河内市均已颁布旨在吸引人才、优秀毕业生到国家机关工作的机制政策和待遇。其中,人才可以直接录用(无需考试)在胡志明市担任干部,同时还有多项吸引政策,包括将收入增加100-300%的机制。此外,还适用特殊薪资-奖励框架,如果在公务活动中取得卓越成绩并经主管机关认可,可按协议执行。
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提高认识,更新思维,在发现、吸引、重用干部方面进行创新。建立公开、透明、民主、团结、支持、友好、健康竞争的工作环境,既体现对人才的尊重和重视,又为干部尽心奉献创造条件。我非常赞赏这些政策和待遇,并期望它们将帮助胡志明市在未来一段时间吸引更多人才到机关单位工作。
对于两市的一般干部、公务员,除了与其他地方相同的工资和津贴外,国会已允许河内市为干部、公务员、职员支付额外收入,额度为基础工资基金的0.8倍。在胡志明市,适用为干部、公务员、职员支付额外收入的机制,最高可达按职级、级别、职务工资的1.8倍。这有助于激励并留住干部、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继续为城市发展贡献力量。
然而,由于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有些乡/坊人口高达数十万,这些地方的公务员工作量非常大,尤其是在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时。
因此,我认为需要制定更特殊的政策。其中,考虑继续改善两市公务员、职员的额外收入。更重要的是,应研究增加公务员编制数量,以适应两市的人口规模和工作量,尤其是在乡坊级别。

根据阮进廷博士的研究,新草案已补充了公务员考试或考核中的优先对象。据此,补充了志愿到国防经济区工作并完成任务后的年轻知识分子,在参加项目后可在考试或专业业务考核结果中加1.5分。同时,修改了公务员录用的对象规定。
具体而言,现行第170号法令规定了8类对象,其中在公立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员被修改为职员。2013-2020年期间志愿到乡参与农村、山区发展的年轻知识分子试点项目成员,在乡签订劳动合同工作(2025年7月1日前)并在乡工作(自2025年7月1日起)。
而在此次草案中,内务部提议修改为职员和2013-2020年期间志愿到乡参与农村、山区发展的年轻知识分子试点项目成员,在乡注册劳动合同工作。
增加公务员收入以安心工作
与《青年报》交流时,T.T.H.先生——原在县级单位工作,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后调至河内市某坊党委建设委员会——表示,目前乡坊的工作量比以前多2-3倍。同时要求越来越高,他每天必须高度集中、努力工作和处理完成各项任务。
据H.先生介绍,工作10多年,目前他的工资系数为3.33,并乘以额外系数0.8倍基本工资(0.5每月领取,0.3年底领取)。这样的收入仅基本够生活。H.先生表示,最近有消息称预计从7月1日起将基本工资提高约8%,大家都非常兴奋和期待。然而,与过去物价高涨的情况相比,提高8%的工资尚未达到预期。
因此,他希望未来能尽快实施工资政策改革,增加干部、公务员的收入,让大家安心工作。同时出台控制物价、通货膨胀的政策,使加薪对公务员、职员真正有意义。
H.先生还希望职能部门继续考虑为乡级地方补充人力资源,尤其是人口密集和工作量大的地区,并改善基础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
阮陈如奎博士(文朗大学法学院商法系副主任):
对象、程序、待遇需要更“开放”
尽管有许多积极的新点,但第170号法令在公务员录用对象和条件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未能真正创造灵活机制以吸引来自不同领域的人才。
具体而言,尽管对象范围有所扩大,但录用对象范围仍较窄,未能准确反映人力资源市场。这主要体现在主要吸引公共部门或具有国家因素的系统内的人才。而目前私营部门、企业、国际组织等的人才未明确规定或缺乏便利的录用机制。
此外,《2025年干部、公务员法》规定录用对象为“专家、科学家、优秀法学家、律师、杰出、卓越企业家等”,但未规定“杰出、卓越”的标准。
这导致理解不一致;主管机关将随意适用,在录用中不公平、不公开透明。另外,尽管法令强调按工作岗位管理公务员,但在许多情况下,录用条件又要求工作资历或曾担任的职务等,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的开放性。
与此同时,目前的待遇制度仍未能满足人才的期望需求。录用程序仍冗长、多阶段、耗时,使人才不得不等待,可能错失在其他地方工作的机会。
因此,需要一些解决方案来简化条件、程序,扩大对象以吸引人才担任公务员,如扩大公共系统外的录用对象,法律规定增加录用对象为在国际组织、跨国公司有工作经验的专家;或拥有已获社会认可的产品、研究成果的人员。加强按工作岗位和机关、单位的实际需求进行招聘,通过多种形式:考试、面试、声誉等。
最后,需要更合适的待遇、吸引人才政策,例如更高工资、住房政策等。

高武明副教授、博士(胡志明市国家大学经济-法律大学行政-国家法系主任):
确立标准,扩大至非公立人员
基于党的主张、《2025年干部、公务员法》及实施细则(如第170/2025号法令)的颁布,旨在解决公务活动中招聘、与高素质人力资源签订合同的障碍。然而,除了进步点之外,仍存在许多与公务活动中招聘、与高素质人力资源签订合同相关的限制和不足。
因此,未来政府应研究补充定义和程序,为录用有才华、合适的人员担任公务员提供法律依据。据此,可以规定“被指派主持特别重要的国家级科技任务的科学家”、“领军科学家”属于无需通过考试或考核即可录用为公务员的“科学家”对象。
对于法律中已规定的“优秀法学家、律师”、“杰出、卓越企业家”,政府需尽快制定程序规范以认可“优秀法学家、律师”、“杰出、卓越企业家”。以此作为录用为公务员的依据和基础。
此外,此前,第115/2020号法令规定“在公立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专业、业务工作的人员将优先录用为职员”。
无论是《2025年干部、公务员法》还是第179/2024号法令,均优先录用专家、科学家为公务员,而不区分他们是在公立还是非公立部门工作。因此,第170号法令需要修改,废除仅录用正在非公立部门机关、组织、单位工作的高素质人力资源的规定。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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